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开展战略合作

2012-09-14 13:46 来源:钢联资讯

大连商品交易所纪委书记赵庆国(左四)、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首席执行官GaryAnderson(右五)及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签字仪式

2012年9月1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迪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与中东地区交易所首次进行战略合作。

此次双方合作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在全球范围内拓展新的业务机会。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今后将在产品及市场开发、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大商所高度重视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与合作方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并不断学习和吸收他们先进的发展理念和管理经验,为市场未来对外开放做好相关准备。

他说,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是中东地区领先的衍生品交易所,对中东地区的金融市场具有深远的影响力。中东地区是石油和石化下游相关产品的生产基地之一,中国则是最大的消费国之一,同时随着大商所塑料期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对中东地区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此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合作方面有着共同的业务切入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对促进双方未来交流合作、共同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并为大商所与中东地区的合作揭开了新的篇章。

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首席执行官GaryAnderson表示非常高兴与大商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相信这一新的合作伙伴关系会给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和价格风险管理工具,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并将进一步巩固交易所在中东地区商品衍生品领域的领先地位。

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主席AhmedBinSulayem补充道:“近年来,随着中国与阿联酋之间双边金融合作的不断加强,贸易和投资机会增多,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可以看做是两国间一系列合作的最新成果。我们很高兴能够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合作。”

此次是大商所成立19年来与国际同行签署的第18个合作协议。

大连商品交易所简介

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大商所现上市交易玉米、大豆(1号、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等期货品种。

成立19年来,大商所始终坚持服务国民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始终坚持服务产业、服务市场、服务会员的发展理念,规范运营、稳步发展、开拓创新,成为我国重要的期货交易中心。截至2011年末,大商所共有会员187家,2011年期货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达2.89亿手和16.88万亿元,拥有农产品、化工和能源三大系列九个品种,成为全球三大农产品期货市场之一、全球最大的塑料期货市场、最大的油脂期货市场和唯一的焦炭期货市场。根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公布的世界交易所交易量排名,2011年大商所在全球排名第15位。

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简介

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DGCX”)成立于2005年,是中东地区第一个衍生品交易所,也是唯一一家允许市场参与者在海湾地区进行交易清算和结算的交易所。作为一家电子化的商品及货币衍生品交易所,DGCX在中东衍生品市场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拥有来自全球的230位会员。产品涵盖贵金属、能源以及货币等诸多期货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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