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低潮政府出手相救 减免税收或最直接

2012-08-05 17:19 来源:钢联资讯

“煤老大”们如今开始有些着急。

连续一段时间内,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马不停蹄地赶赴上海,与一些企业洽谈煤炭销售及经营业务。今天刚回到河南的义煤集团人士不住感叹:“现在煤炭行业形势太严峻,对地方国有煤矿冲击太大了。”

作为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未能在这场煤业危机中“幸免于难”。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数据,龙煤集团2012年上半年企业盈利下降约80%。同时,龙煤集团预估亏损额将达到8亿元。

“目前严峻的煤炭行业形势对一些中小煤炭企业,尤其是对龙煤集团这样的大型省属国有煤矿冲击非常大。”黑龙江省国资委办公室刘主任表示已接到龙煤集团发出的相关诉求。

一位长期跟踪煤炭市场的观察员表示:“煤炭行业已进入一个拐点,国有煤矿特别是地方国有煤企将首当其冲。”

煤企盈亏大逆转寻求地方政府出手相救

受煤价持续走低的影响,最近一段时间,煤企的日子是越发的难过了。在一些煤矿纷纷开始停产、降薪、裁员的同时,来自银行的压力也是与日俱增。煤企可谓是到了“饥寒交迫”的地步。难熬的不止是中小型企业,大型国有企业也难逃亏损的厄运。在被逼到无路可退的地步时,煤炭企业也只能求助于政府。

事实上,各地政府也看到了煤炭业的艰难处境。国家安监局及山西省政府今年都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性政策。然而,其中真正有多少能够帮助煤企解决眼前的现实问题,这还有待商榷。

在五大发电集团实现了煤电一体化经营的情况下,山西省在六月也大力推行了煤电联营。但其实外界普遍认为煤电的联营不适合全面推广。其关键题还是电力体制的问题,“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得不到理顺,煤电联营还是难以全面推广的,更无从谈起减轻煤企的压力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7月31日表示,要抓住当前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到年底全国至少再关闭625处小煤矿,实现在“十二五”期间,推动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全国煤矿数量减少到1万个以下的目标。这些决定可以看到国家对煤炭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规划,也看到了国家对煤炭行业低迷的现状予以积极的回应。但远水解不了近渴,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想要立刻见效,还需一段时日的等待。

其实,一直困扰煤企经营的最大问题是其高昂的税收问题。煤企的税收过重,早已成制约煤炭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问题。煤炭企业作为纳税大户,一直占据着税收榜的前列,以山西为例,今年上半年全省煤炭行业增值税累计完成340.04亿元,占全部增值税总额的60.56%。煤炭生产和煤炭运销两大行业共增收55.19亿元,占全部增值税增收额的98%。

而东北地区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义煤集团也向河南省政府呼吁核减价格调节基金。之前,每个用户每吨煤要上交20元给政府,如今因煤炭市场行情变化,用户不愿承担此方面费用。知情人士称目前改呼吁已被河南省政府拟采纳,近期内或将不再收取费用。

煤炭行业税收贡献率居各行业之首。政府是否应该减少一定的税赋,让利于煤企,对于目前“揭不开锅”的煤企而言,也许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鄂尔多斯、山西、陕西榆林已经出台相关措施,减免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鄂尔多斯:对煤炭生产企业实行暂缓缴费将切实减轻负担。在规定时间内,凡市、旗两级制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免收,其他收费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自治区积极争取减免。政策执行期暂定为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后是否延期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山西省:6月中旬出台了《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文件重点提出,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并暂缓征收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和焦炭运销服务费,缓缴期至2012年底。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至2012年底。

陕西省榆林市:4月出台了《促进工业经济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暂缓收取兰炭价调基金。市财政局和物价局对全市境内所有兰炭企业,暂停征收2012年第二季度的兰炭价调基金。

在煤炭的“黄金十年,”煤企都是赚的盆满钵满,政府也在每年的税收中得到了大力的支持。而此刻到了煤炭业的寒冬,煤企与政府需要携手渡过难关。近来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的出台措施似乎让我们看到了一丝曙光,但是要解燃眉之急,还需政府进一步“给力”煤企,在税收方面予以更多的支持,清理其中不合理的收费,减轻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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