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采取五项措施 强化稀土矿山监管

2011-12-21 08:15 来源: 赣州市人民政府

10月底以来,龙南县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县内所有稀土矿山实施了停电停工、清理原料、封存设备等强制手段,确保了稀土矿山停产措施的落实到位。

为维护好稀土矿山的停产状态,为矿山整治提供有利的工作基础,该县继续保持矿山高压态势,人员不散、力度不减,采取五项有力措施,强化稀土矿山的监管。一是以稀土矿山作业方为责任主体,与县稀土生产领导小组签订了停产整治责任状,明确了作业方在停产期间的责任义务;二是建立电子档案,将所有稀土矿山停电、封存设备、作业现场拍照存档,保存了第一手现场资料;三是分别由县矿管局、县稀土局、市稀土矿业公司龙南分公司带队,率工作组定时对稀土矿区巡回检查,及时掌握了矿山动态;四是督促各稀土检查站严防死守,防止开采设备、原材料和作业人员进山,预防死灰复燃;五是加强对乡际、县际边缘地带稀土矿山的巡查,重拳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停产1个多月以来,龙南县稀土矿山停产措施执行有力,私挖盗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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