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航运金融发展,促进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2011-11-07 14:23 来源: 钢联石油网

国际航运中心是指拥有航线稠密的集装箱枢纽港、深水航道、集疏运网络等硬件设施,并拥有为航运业服务的金融、贸易、信息等软件功能的港口城市。而金融服务作为航运中心软环境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已经日益上升到极为重要的地位。航运金融是涵盖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资金结算和航运衍生交易等要素的综合性业务,具有行业关联度强、产业附加值高等特点,是连接航运业和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纽带和服务平台。国际航运中心必定是有能力提供完善的高端的航运金融服务的,能为航运产业链各环节提供金融解决方案。全球公认的12个国际航运中心城市,它们都有发达的航运金融服务业。一个发达的金融结算体系、海上保险和衍生服务,对于巩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至关重要。可以说,现代国际航运中心所拥有的资源配置能力和高端金融服务能力,甚至比货物吞吐量和班轮密集度等指标更为关键。当前,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全面建设阶段,建立与天津国际航运中心相配套的航运金融服务产业,形成航运金融集聚区是迫切需要。

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各项服务功能不断加强,航运要素的不断集聚给航运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航运金融既有利于天津航运业的加快发展,也有利于金融业的拓展与创新。创新发展航运金融,加快发展航运产业,以金融业支持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是天津近年来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准,2009年12月29日天津设立了我国第一只船舶产业投资基金。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是国际上通行的购建船舶资金来源和船舶运营成熟模式。坐拥725亿元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是天津滨海新区金融创新的重要成果,也为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航运金融提升服务能力提供了平台。其中,规模为200亿元的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将直接提升天津航运金融业的层次,带动航运业的发展。东疆保税港区在国内率先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目前,东疆保税港区已实现单机单船25架、30条、37亿美元的融资租赁业绩。此外,融资租赁公司船舶出口退税试点也在天津成功开展。尽管起步较晚,但天津在发展航运金融上所做的努力已让北方国际航运中心这一目标清晰可见。

不过,同世界国际航运中心城市相比天津航运金融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1、航运金融规模小。据统计,全球每年与航运相关的金融交易规模高达几千亿美元,其中船舶贷款规模约3000亿美元,船舶租赁交易规模约700亿美元,航运股权及债券融资规模约150亿美元,航运运费衍生品市场规模约1500亿美元,海上保险市场规模约250亿美元。海上保险市场方面,英国、日本、德国、美国等几个国家控制了全球海上保险市场60%的份额,即便是走在全国航运金融业务前列的上海,其海上保险保费收入也仅占全球的1%。天津市在航运金融相关的船舶融资、航运保险与再保险、航运运费衍生品等方面业务所占比重更少,与国际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2、航运金融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航运业和金融业作为两大资本密集型的产业,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仅仅依靠行业自身寻求发展是不够的。航运金融各项业务都涉及到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对其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现在世界上几大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都无一例外地得到政府大力支持并且有高度自由、监管完善的法规环境。同境外相比天津航运金融不但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如船舶贷款,银行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而国外则不需要。而且在有关政策、法规和汇率等方面也不占优势,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下,境内外资金不能自由流动。由此,天津航运金融的竞争力被削弱。

3、航运中介机构发展缓慢。船舶融资包括融资租赁具有很高的专业性,涉及船舶检验、船价评估、海事登记、法律、会计、审计等各个环节,但目前天津现代航运服务产业链集中在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等下游附加值较低的产业,缺少能够胜任航运金融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由于天津航运金融业务相关的服务机构发展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航运金融的发展。

4、航运金融衍生服务功能滞后。金融创新涉及到金融业务、货币形式、金融市场、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金融体制和金融理论等方面的创新,关涉到市场、管理、制度和技术等的系统工程。但是,按照世界上已建成的国际航运中心标准来看,天津在金融、保险等航运衍生服务业尚未形成气候,规模不大、服务面窄、产品单一,功能建设上还有待突破。就目前而言,无论是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产业基金、期货、担保等航运金融服务,抑或住航运金融产品的定价权方面,航运金融服务产品、总量、深度、广度还远远落后干其他国际航运中心。

5、航运金融专业人才比较匮乏。航运金融是一个涉及航运、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的产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目前天津熟悉航运业的人才不多,可以提供航运金融服务的较少,从事航运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中既懂保险,又懂外语、贸易、航运、海商海事、国际法律公约和惯例的复合型人才更少,从事航运金融的人更是参差不齐,专业能力差、综合水平低,从整体影响服务水平。还有,目前天津高校中还没有正式开设航运金融这门专业,国内相应人才得不到较好的供给。

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天津航运金融服务业发展:

1、加大航运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由于天津航运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有必要对航运金融业务进行相应的扶持。增强天津航运金融在外汇政策、船舶碰撞强制责任险、税收优惠政策、船舶抵押登记程序等方面的竞争力,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对从事航运金融业务的机构给予相应的一些财政扶持政策,减轻企业的压力,增强天津在航运金融领域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一是,把握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机会,尽快制订现代航运服务产业导向和投资政策指南,使天津港保税区贸易区成为与国际接轨的先行先试的“政策特区”和“功能特区”。二是,依据天津建设北方重要金融中心、经济中心的总体要求,把航运金融业的发展纳入天津的总体发展规划,将其视为天津市北方重要金融中心建设中的一个有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发展航运金融业。三是,对航运金融等高端航运企业开办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租金上实行“以租代卖”或“减免租金”的政策,并对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政策。四是,以东疆保税港区、空港保税区为载体,积极推进航运金融、新型国际贸易营运中心等改革创新,在金融、航运等领域启动一系列改革先行先试项目。为进一步推进东疆保税港区航运金融先行先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东疆保税港区2010年已经颁布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促进航运金融产业发展鼓励办法》。根据该办法,在融资租赁领域,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经银监会核准备案或经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认定,纳入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范围的SPC公司、租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营业税按“利差纳税”;对于其他同类型公司,将通过财政税收返还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确保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按照利差纳税的税负。今后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共同推动的最关键是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离岸金融区,在外汇管理上视同境外,不受我国外汇政策的限制,资金可自由进出,吸引中资船公司把国际结算中心、资金管理运作中心以及船舶融资设在离岸金融区内,并逐步吸引国际船公司把在华航运业务的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管理中心设在离岸金融区内。五是,要积极探索“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项目,从制度、政策、体制创新入手,全方位谋划,分步骤推进,力争早日实现建设天津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

2、拓宽航运企业的融资渠道。积极吸引船舶租赁、保险、再保险公司等航运金融服务机构落户天津;鼓励金融机构从事航运金融服务创新,大力拓展船舶抵押贷款、船舶抵押贷款信托、船舶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信贷等融资服务;加快成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国内资金投入国际航运市场;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和发行债券,放宽金融租赁公司境外融资限制,有效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资源;大力开发原油期货、有关运价指数衍生品、外汇衍生品等风险投资产品,提供更多的航运投资和避险工具,积极参与全球航运金融产品定价机制;鼓励航运企业抓住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契机,充分利用试点政策便利,实现国际结算币种多样化,探索航运企业在全球化布局时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在船舶融资业务中吸收境外人民币回流,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一些业绩比较优良的航运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上市,运用政策性担保机制和创新发债方式缓解中小航运服务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发展东疆保税港区,争取利用其独特的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允许航运企业在东疆保税港区加快发展再保险和融资服务,开设离岸账户开展离岸保险等;等等。

3、完善航运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航运金融服务综合性和专业性极强,航运金融的发展,需要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法律服务、会计、船舶检验等各类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伦敦不仅是全球重要的船舶融资、海上保险中心,还是全球著名的海事中介服务中心,拥有大量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海损公估队伍和海上保险经纪公司。伦敦航运金融非常发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伦敦航运中介机构功能齐全、专业程度高,有效地支撑着整个航运产业链的发展。因此,天津要大力发展与航运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尤其要重点发展船价评估、海事登记、海事法律等专业机构,对于这些机构的建立与营运,工商税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同时,健全相关制度,发展金融保险代理人公司、经纪人公司和咨询公司,开发航运指数期货交易,推动天津国际航运定价中心建设。推出航运指数衍生品,是发展航运金融较为理想的切入点。通过相关衍生品的上市交易,既能达到发现价格的目的,提升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在国际班轮运输市场中的话语权、定价权,又能促进相关金融机构围绕衍生品展开产品创新,最终形成航运金融所必需的创新氛围和土壤。通过提高航运金融中介服务水平,努力形成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环境。

4、加快发展天津航运交易所。把天津建设成国际航运中心,除了必须具备完善的港口设施、航道、集疏运网络等硬件和发达的经济腹地等条件外,快捷通畅的信息、秩序良好的航运市场环境,也是国际航运中心形成的必要条件。建立航运交易所(简称航交所)是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标志,而航交所的建立则以发达的航运市场为前提,天津应加快航交所发展的步伐。在航运信息加工与发布、航运公约的宣传与推广、航运政策的研究与建议、航运业务的沟通与交流、商品期货交易、航运期货产品开发、航运交易的经纪与签证、航运实务的咨询与代理、航运市场的规范与服务等方面积极拓展,规范和发展金融保险市场。

5、加快引进和培育航运金融人才。航运金融是一个跨学科、专业性强的行业,涉及范围广,对人才的要求高。天津应建立航运金融方面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引进机制,培养专业的人才队伍,引进优秀的专业人才,提高从业者的质量,从而加快航运金融的发展。一是,利用减免税、户口优先安排等特殊支持政策,引进一批有在国际航运中心(如伦敦、纽约、东京、汉堡、新加坡等)工作经验、既懂金融又懂航运的海外高级人才,加快天津航运金融人才高地的建设。二是,在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高校中增设航运金融专业,建立航运金融专业学科体系,完善航运金融人才培养体系,从而系统地、全面地、长久地输送航运金融人才。三是,建立航运金融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完善金融和航运类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建立金融和航运人才的信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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