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炭出矿价每吨不得超120元

2009-02-05 07:41 来源: 我的钢铁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3日公布,新疆煤炭临时限价干预措施于4月15日到期后,将继续顺延执行。今年继续对电煤、热煤和居民生活用煤实施临时限价干预,出矿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120元。

当前正值冬季供煤、供暖高峰阶段,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生产企业要加大煤炭生产,严格执行煤炭价格政策,确保市场供应和煤炭价格的稳定。煤炭市场价格如发生异常波动,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物价部门将严厉查处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不执行电煤供应合同、将重点合同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煤价波动过大,保持新疆煤炭价格稳定,去年8月25日至今年4月15日,全疆范围内的电煤、热煤和居民生活用煤实施临时限价干预措施,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用户已签订供销合同的,双方继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煤炭价格。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供国电、华电集团电煤出矿价格每吨不超过110元,供热用煤的出矿价格总体保持在120元/吨以内。其中,南疆三地州居民生活用煤价格也保持在去年年底水平。(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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