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防汛” 小煤矿威胁国有大矿将停产

2007-07-17 09:50 来源: 我的钢铁

记者7月16日从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获悉:为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针对今年河南省雨水充沛和煤矿水害防治的实际,河南省采取多项措施防止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其中要求对威胁国有大矿安全的小煤矿要实施勒令停产。

省煤管局要求全省煤矿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立即开展以防治水为重点的全面隐患排查和治理,查清本矿和邻近煤矿水害隐患情况,并对查出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历年淹井事故多发区的煤矿,特别是雨季期间防洪能力差、井口标高低于地面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有淹井危险的矿井要坚决予以停产。国有重点煤矿要迅速将威胁本矿安全生产的小煤矿名单上报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对其实施勒令停产。

据介绍,该局还规定,全省矿井做好防治水预案和井上下观测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对雨季“三防”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淹井死亡事故的矿井,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此前,根据部署,各煤炭企业已认真开展了水害防治及雨季“三防”工作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共查出各类水害隐患700余条,整改率达到100%。(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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