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显示:两成焦炭不合格 山西焦炭企业将建质量联盟

2006-08-23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2006年第二季度冶金焦炭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今天向社会通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光集团、吕梁市福利焦化厂、山西沁新煤焦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河南济源豫港焦化有限公司等产品质量较好。介休市茂胜煤化有限公司、霍州中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潞城市亚晋焦化有限公司、沁源县明源煤焦有限公司、山西通洲煤焦集团、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等抽查产品质量较差。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企业有介休市茂胜煤化有限公司、襄垣县古韩镇华能焦化有限公司。
    此次抽检工作由山西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重点选择山西、河北、河南、陕西、内蒙古自治区五省市(自治区)的50家焦炭生产企业的50批次冶金焦炭进行检验。其中山西省40批,河北省3批,河南省2批,陕西省3批,内蒙古自治区1批。
    抽查的50批冶金焦炭样品中40批样品合格,10批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80%,比2004年二季度抽查结果上升4个百分点,比2005年一季度抽查结果上升8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焦炭行业在市场低迷、竞争激烈的形势下,焦炭的总体质量水平在提高,这个抽查结果基本上反映了我国目前冶金焦炭产品质量现状。
    据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有几个方面:炼焦行业主要原材料煤炭的价格在高位运行,且市场缺口较大,供不应求,导致焦煤质量波动较大,使焦炭质量受到较大影响;许多小型钢铁企业对影响焦炭产品质量的灰分、硫分、机械强度等指标要求不严,直接造成中小型企业焦炭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到焦化行业质量状况的整体评价;有些小型焦炭生产企业放松了质量管理,没有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检测机构,化验室检测能力与水平不能满足生产需要,过程质量控制基本属于空白。
    这次国家质检总局共对山西、河北、河南、陕西、内蒙古5个省区的50家生产企业的40个批次的冶金焦炭产品进行了抽查,其中涉及我省40家生产企业,占抽查产品的80%。经设置在我省的国家煤及煤化产品检验中心检测,50个批次的冶金焦炭产品共有40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0%。
    山西省政府打假办副主任高航表示,对于连续抽查其产品都不合格的企业要进行严惩。省经贸委能源处王立刚副处长讲,目前,山西省焦炭产品的年出口量为1200万吨,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0%。但是我们的产品由于质量问题,在美国、欧洲的钢铁企业中只能作为配焦。
    据透露,为保证和提高焦炭产品质量,山西省将组织山西焦炭企业建立质量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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