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首批新的采矿权证近日颁发

2006-08-21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资源浪费、矿难频发、环境污染是长期困扰山西发展的三大难题。为了破解这些难题,山西在全国率先进行煤炭采矿权改革,并以此为突破口,在全省范围内开始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2006年8月18日首批新的采矿权证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这意味着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对煤炭采矿权进行市场化改革。
    
    来自长治县的16位煤矿经营者成为了首批幸运儿,他们在缴纳了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价款后,成为了这些新采矿权证的主人。
    
    过去矿主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能挖多少算多少,用最小投入换来最大收获,从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回采率大大下降,山西乡镇煤矿的回采率就始终徘徊在15--20%左右。对此,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康有全认为,根上的问题是产权不清晰,矿主不愿意投入,资源是国家的,矿主不珍惜。解决这一系列的深层次问题要从根本上找出路,找答案。
    
    2004年,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对采矿权进行有偿使用,根据煤的不同品种,每吨收取1块3到3块8的费用。煤矿的承包人,在交了价款后就可以成为采矿权的拥有者。虽然还没有拿到采矿证,但矿主的积极性一下子被调动了起来了。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杨璐认为,山西作为煤炭资源大省,率先在全国进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这一做法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企业珍惜利用矿产资源。应该说山西的经验,对于下一步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运行机制,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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