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快中国钢铁企业并购步伐

2006-07-04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2004年是我国钢铁工业空前发展的一年,也是我国钢铁企业间大规模购并时代的起端。根据我们的调查,2004年以前中国钢铁企业间发生的合并有7,其中只有2起发生资金转移;2004年至今(2006228),中国钢铁企业间发生的合并有14,其中8起发生资金的转移,交易资金规模从2004年以前的9.3亿人民币上升到140.155亿人民币(1)。随着《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颁布,中国钢铁企业间大规模购并将是中国钢铁工业下一步发展的重头戏已成为共识。

中国持续高速发展的经济和庞大人口造就了巨大的钢铁市场;中国的广阔的国土和复杂的地理环境,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复杂的财政分配体系,造成了中国钢铁工业巨大的产能和低下的产业集中度。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将会怎样发展呢?

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亿元)

1 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交易

我们认为,第一、企业间购并的基础是企业的趋绕着企业利润增加这一命题产生和发展的:第二、企业间购并需要良好的环境支持,即社会环境要有利于企业通过购并增加企业的利润,也需要社会为此付出一定的成本;第三、企业问购并是经济行为,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任何经济行为的大规模产生没有金融资本介入是难以想象的。

我国钢铁企业间购并现状浅析

根据以上认识,我们来分析一下中国钢铁企业间购并的情景,我们这里所说的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排除了外国钢铁企业购并中国钢铁企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会在稍后涉及;也不涉及中国钢铁企业购并外国钢铁企业;现在我们仅就中国钢铁氽业间的购并现状进行一些探讨。

达到规模是主要购并动机。我们研究了一些中国钢铁企业间购并的案例,发现在大多数案例中并没有体现出企业购并的趋利性,也就是说购并主体在购并时主要考虑的并不是如何通过购并来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而更多的是考虑购并后的规模。

毋庸置疑,钢铁产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在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企业可以以较低的生产成本进行生产从而获取较高的利润。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的钢铁企业不断地增加建设投资,引进最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扩大生产规模既是以此作为理论基础的。应当肯定,这样对提升中国钢铁企业的效率、增加产品的种类和提高产品的质量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不幸的是由于中国金融和投资体制的缘故,规模增大增加的利润有很大一部分被投资产生的财务费用吞噬了,同时企业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考虑到企业要长期在变化不定的金融环境下还本付息,有些企业的盈利水平应该是下降而不是增加了。由此可见,对于投资者和经营者来说,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配合,仅仅增加生产规模并不能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

新建和扩建产生的生产规模如此,那么通过购并产生的规模呢?众所周知,中国有众多的钢铁生产企业,而且大多数规模偏小。据统计2004年底,我国联合钢铁企业(产铁产钢)871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7,民营及民营控股企业706,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58家。年产粗钢500万吨以上的企业只有15,合计产粗钢只占全国总量的44%。到2005年底,年产粗钢500万吨以上的企业也只有18,合计产粗钢只占全国总量的46.36%。这样众多的钢铁企业散布在各地,可以想见,除了一些大中型,而且占据良好的地理位置的钢铁企业之间的购并有可能产生规模效应外,大中型钢铁企业和小型钢铁企业之间、小型钢钬企业之间的购并,由于并不能产生人力资源的节约和能源消耗的降低,也不能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和优化产品生产的分工,因此这种购并所产生的规模并不容易形成规模效应。

仅考虑规模的购并,企业将无法持续发展。我们认为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如果仅仅以增大企业规模为目的,是很难持久地发展下去的。由于企业通过购并并没有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而通过购并加大的规模在某些情况下反而会变成企业的负担,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将放弃购并这种成长模式。可能在政府的主导下,一些大型的钢铁企业将联合起来,中国可以出现一些跻身于世界大型钢铁集团的企业,但是中国数量过多的钢铁企业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仍不能够通过购并得到解决。《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所期盼的通过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兼并、重组,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企业集团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10,钢铁冶炼企业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的目标将很难实现。

那么,中国钢铁企业问的购并怎样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呢?我们认为首先要对购并的目的进行更加明晰的定义,明确购并的目标并不仅仅是增加企业的规模,而主要是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其次,应该给企业的购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企业能够通过购并增加盈利能力。

根据我们的研究,我们认为中国钢铁工业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产能过剩,2005年中国的钢产量达到将近3.5亿吨的同时,仍然进口了大约2580万吨钢材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中国的经济仍然处在持续高速增长期,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仍然处于初始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对钢材的需求是不可限量的;也不全是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多年来我们一直追求增加板带比,据统计,2005年包括铁道用重轨、轻轨在内的长材产量占全部钢材产量的比重为52.21%;板带材比重为38.56%。在新增钢材产量7214.24万吨中,板带材新增产量达3413.49万吨,占总量的47.31%,2005年价格下跌最巨,库存增加最多的恰恰是板带材(2)。我们认为中国钢铁工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近几年来快速增加、数量过多的钢铁企业消耗了过多的资源,引起了一系列社会和环境问题。因此,解决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问题的方法应该不是增加企业的规模,而是应该设法减少中国钢铁企业的数量。2005,中国达到和超过年产粗钢1000万吨的钢铁企业有8,2004年增加了6,但产业集中度并没有明显的提高(3)。但是如果我们能把中国的钢铁企业减少一半,相信不但会缓解数量过多的钢铁企业带来的社会问题,也会有利于产业集中度的提高。

2 20042005年全国重点钢厂长材、板材库存增加情况

3 1992—2005年中国钢铁工业集中度变化

诚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对市场准入,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标准等进行了规范,有利于减少中国的钢铁企业。但就实际操作来说,仅这些还不够,能够有效的减少钢铁企业数量的因素是市场,只有占据这些企业的市场,才能够使这些企业退出生产的行列。由此看来,无论是对社会发展还是对钢铁企业的发展,由一部分企业去占据另一部分企业的市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解决问题的手段就是通过购并。现在的问题是怎样为企业间的购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企业不但能从占据市场而增加长远的盈利能力,而且能从购并中得到现实的利益,以减低购并的成本。特别是我们需要企业购并后可以不再维持被购并企业的生产,而是将其关闭,如果不对这些企业进行一定的补偿,在现阶段是很难实现的。

我们认为,我国钢铁企业通过购并去占领市场,减少竞争对手,提高企业盈利是符合国家发改委鼓励企业问购并的初衷,有助于实现产业集中、产生大而强的钢铁集团的目标。但目前,企业间通过购并实现这一过程很艰难。

如果我们恢复了企业间购并的趋利性,政府又为企业间购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钢铁企业间的购并是不是就能够顺利地进行了呢?我们觉得还不行,因为这些企业还缺少购并的工具。前面提到,企业间购并是经济行为,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任何经济行为的大规模产生没有金融资本介入是难以想象的。与发达国家的钢铁企业相比,中国的钢铁企业所可以运用的金融工具是非常少的。在我们研究的案例中,除了政府主导下无偿划转以外,发生实质性资金转移的购并,大多数是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而且大多数银行贷款是流动资金贷款即短期贷款。

钢铁产业是技术、资金、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由于这些特征使钢铁企业均有很大的固定资产,这使得钢铁企业间的购并需要巨大的资金。如果没有品种较多的金融工具供企业选择,筹集购并的资金将给钢铁企业带来很大的困难,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所期盼的钢铁企业间购并将无法大规模的顺利进行下去。在这里我们要提一下外国钢铁企业购并中国钢铁企业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外国大的钢铁集团频频试图收购中国的钢铁企业,尽管《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钢铁企业,但是这种对中国钢铁产业的保护是比较弱的,也不可能长久的持续下去。随着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规定的保护期结束,中国将向世贸组织的其他成员国开放市场并给其国民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规定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的钢铁企业。同时一些钢铁企业在海内外上市,也很容易使外资突破这样的限制。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不能尽快地开发出更多的金融工具,一旦保护失去效力,拥有众多金融工具并运用纯熟的外国钢铁企业可以轻而易举的在购并的市场上击败他们的中国对手。

从一些外国钢铁集团与中国钢铁企业购并的洽谈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些外国钢铁集团购并中国钢铁企业的目标是中国巨大的钢铁市场。原则上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的钢铁企业,其本意也是在中国的钢铁企业还不够强大的时候,保护中国钢铁企业的市场。我们认为,中国的钢铁企业如何利用外资是大有文章可做的,这其中也孕育着新的金融工具的产生,比如产业基金。一般来说基金的目的是通过运作而盈利,他们并不看重产品的市场,在这一点上,和以占据中国巨大的钢铁市场为目标的外国钢铁集团有很大的不同。这样的外资多利用一些,对提升中国钢铁企业的质量,促进钢铁企业间的购并是有好处的。最近,富仑投资公司为了中国大型国有钢铁集团改制、重组和收购兼并需要,策划准备设立公司型的钢铁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针对外国投资者,希望能够利用中国国有钢铁集团在产权改革、资产重组、主辅业分离和收购兼并至整体上市过程中的时间性资金缺口进行投资,并从中获取投资收益。

另外还可尝试政策性产业基金,解决关闭落后没有收购价值的小钢厂等等。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国钢铁行业的投资机会吸引了投资者的巨大兴趣,境外投资者以及中国民营企业纷纷寻求进入中国钢铁行业,通过采用产业基金的形式可以为广大的投资者提供间接进入中国钢铁行业的投资机会,而减少投资者直接进入中国钢铁行业的行为。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产业基金法,使设立产业基金困难重重,也很难谈到这种金融工具的大量应用了。

除了金融工具,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还需要中介组织,我们指的中介组织,主要是指投资银行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各种投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他们也是钢铁企业的购并工具。如果没有这样的中介组织为钢铁企业提供从目标发现、价值评估、购并方案的设计和资金融通甚至直到购并后的企业整合等诸方面的专业服务,钢铁企业间的购并也是很难顺利进行。特别是购并后大量的被购并企业的关闭,将会是中国钢铁企业购并的特色,如果缺少了提供这方面专业服务的中介组织,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也将会变得很困难。

有效推动我国钢铁企业间购并措施建议

以上我们简单地分析了中国钢铁企业间购并的现状和面临的一些问题。当然,企业间购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也具有特殊性,即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承担着较大的社会责任,我们无法对所有的问题一一涉及。仅就文章题目,谈一谈可能的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首先应该从导向上恢复钢铁企业间并购的趋利性,而不过多地强调规模。目前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主要的目的应该是占领市场,减少竞争对手,从而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对于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应该给与降低税收的鼓励,以激励钢铁企业采取包括购并在内的各种方式提高自己的盈利水平。

第二、对于钢铁企业购并后将被购并企业退出钢铁生产的,其所产生的资产损失,应该在一定的时期内允许从税收中扣除。

第三、应该允许钢铁企业发生购并后统一纳税,使钢铁企业可以通过购并平衡税负。为此,中央政府应该给由于钢铁企业被购并而减少收入的地方政府一定的补贴,比如改变税收分配比例等,以减少阻力。

第四、允许钢铁企业自由转让退出钢铁生产的被购并企业的土地。

第五、尽快颁布产业基金法和风险投资基金法等金融法规,鼓励金融创新,以开发出更多的金融工具。

第六、鼓励发展购并的中介组织,对从事购并业务的中介组织,应该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税期。

采用这些办法,可能会使政府减少一定的税收,但这是社会所付出的必要成本,比起采用其他办法治理由于数量过多的钢铁企业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这样的成本应该是低得多的。

中国钢铁企业间的购并仍然处在初始的阶段,尚有许多我们尚不了解和不掌握的因素;随着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也还会有许许多多新的情况出现;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和交流,需要行业和社会各方的参与和支持,富仑投资愿在这一领域不断摸索,不断前进。


相关文章

钢铁资源

请输入关键字,如品名、公司名、规格、材质、钢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