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宏观调控取得良好成效作用日渐明显

2006-06-15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国土资源部一份权威数据表明,自2001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至今,我国矿产资源宏观调控作用日渐明显,开采总量调控取得成效,开发利用结构得到调整,矿山布局不断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取得成效。能源、铜、金等重要矿产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国内石油产量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增长,天然气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部署和国内外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对稀土、钨、锡、锑、煤、钼、重晶石、萤石等8种产量过剩、开采总规模严重失控的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可证。稀土矿山数量减少1/4,钨矿山减少1/6,重晶石和萤石矿山数量减少1/10,产量得到有效调控,市场价格不断上涨。但煤炭、锡矿、钼矿、铝土矿等矿种由于下游产业扩张过快,受市场需求影响,实际产量远大于规划目标,调控效果不甚理想,部分矿产特别是我国优势出口矿产总量调控规划任务仍十分艰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得到调整。各地通过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和实行矿床最低开采规模限制,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的储量规模逐渐相适应,对开采规模达不到标准的生产矿山和在建矿山进行了清理整顿,同时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生产能力低的矿山,全国矿山企业数量由1995年的28万多个减至目前的12.6万个。部分重要矿种的矿山平均生产规模有所提高。煤矿的平均生产规模由1999年的2.1万吨/年提高到5.4万吨/年,铁矿由4.4万吨/年提高到6.1万吨/年,铝土矿由0.9万吨/年提高到1.4万吨/年。矿山中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明显增多,集体企业和联营企业明显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如原煤洗选率提高了5%,不少矿产品深加工率有所提高,非金属矿产的深加工程度不断提高。
    矿山布局不断优化。各地对大型矿区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合理规划,并根据规划设置矿业权,调整现有的开发利用布局。对矿区(床)设定开采准入条件,确定了最低开采规模,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其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明显不协调,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小矿山,统一规划,整改联合,重组改造,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之路。对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目前,各省(区、市)规划禁采区内矿山数从4136个减少到455个,减少了89%;限采区内矿山数从11107个减少到6334个,减少了43%;鼓励开采区中矿山数比例上升。
    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2005年,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范围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的专项检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制度,加强了矿山“三率”指标考核,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鼓励性、限制性、禁止性开采方式和开采技术名录,采取有力措施淘汰了一批落后的采选加工工艺、技术及设备。与1999年相比,石油、天然气的二次采油、三次采油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油气采收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固体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提高了3%。有色金属矿产综合回收率达35%,黑色金属矿产综合回收率为30%以上,伴生金的选矿回收率在50%以上。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了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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