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产区收入两极分化 中产者缺失引发仇富心理

2006-05-22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煤炭等能源资源价格持续保持高位,造就了我国中西部资源产区一批财政富裕地区和依托资源致富的“富人”群体。
    记者近日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等地的煤炭主产区采访时看到,与更大范围或其它地区的贫富差距现象相比,资源产区的“县富民穷”、极贫极富现象更集中、更普遍,也更值得关注。
    一些地区已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明显“哑铃状”,两极分化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地区稳定提出严峻挑战。
    “产煤大县”贫困居民守着煤山无煤烧
    山西省柳林县是全国最重要的主焦煤基地之一。记者在这里看到,从矿区通往外部的公路两侧,很难见到运煤汽车颠簸洒落下的小块煤渣。当地人告诉我们,不是没洒落下来,而是被附近的居民捡回家烧了。尽管路边的煤渣已经很少了,隆冬时节,路上还是偶尔可以看到捡煤渣的老人和孩子。
    在南方最大产煤省贵州省的一些矿区,居民们因为烧不起煤而上山打柴烧,导致生态恶化,群众说:“煤也挖完了、树也砍光了”。据贵州省湄潭县林业部门调查,最近几年,全县有2万户农民因煤价上涨回归烧柴的生产生活,湄潭县是生态建设示范县,其森林覆盖率已达50%以上,照此下去,再过5年,生态建设将又会倒退到“十五”的水平。
    内蒙古准格尔旗号称“全国产煤第一大县”,年可生产原煤近800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28强。因为距离市场远,在全国煤价飞涨的时候,这里的煤炭价格始终没有突破150元/吨,多数时候在每吨五六十元左右。即便如此,一些非产煤乡村的居民也常常因烧不起煤而为过冬发愁,牛粪、柴草、秸秆是村民们取暖、生火的主要材料。甚至在煤炭价格高涨之前,这里农村中小学生们寒冬里“硬挺”过冬、因缺煤被迫“放寒假”的现象并不鲜见。
    内蒙古清水河县窑沟乡村民韩春梁,在附近的个体煤矿打工已经八年了。他说:“以前一吨煤卖20多块钱的时候,下矿井挖一吨煤,老板给矿工开三块钱,现在一吨煤卖200多块,下矿井挖一吨也就挣三块五毛钱。别看我们天天挖煤,可是到了冬天家里也舍不得买点儿煤烧。”
    “煤与非煤”的二元结构引人注目
    在山西省吕梁市、临汾市等全国重点产煤地区,产煤县与非产煤县之间的GDP、财政收入、居民收入等指标差距迅速拉大。有的县在组织出国考察的同时,相邻的县却在为办公经费发愁。一方面是产煤乡村、与煤炭资源“沾边”的居民收入直线上升,一方面是以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非产煤乡村脱贫无路。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之外,一个“煤与非煤”的二元结构越来越引人注目。
    资源开发中利益分配导致的“二元结构”,在西部地区造就了一批“富裕的贫困县”。近几年,依托煤炭的山西省柳林县、陕西省神木县、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依托石油的陕西靖边县,依托火电的内蒙古托克托县等地,纷纷脱颖而出,走进所在省区乃至全国前列,同时却因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而戴着“省级”、甚至“国家级”的“穷帽子”。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的“贫困”在更多时候体现为“患不在寡,而在不均”。
    准格尔旗是内蒙古自治区惟一跻身“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的旗县,2005年完成财政收入28亿多元。然而这个“富县”却长期难以摘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帽子”,原因就在于贫富差距过大,这一差距不仅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上,更体现在农村居民内部的差距。分管“三农”工作的副旗长告诉记者,准格尔旗现有农牧民11万人,其中4.5万人为贫困人口,农村牧区的贫困面超过40%。据统计,2005年,准格尔旗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4705元,按照贫困人口年平收入800元计算,则其余6.5万农牧区人口的年均收入超过7400元,“贫与非贫”两大群体平均收入悬殊接近10倍,其中极贫极富群体的差距更大。
    “中产者”缺失引发“仇富”社会心理
    在这些“富裕的贫困县”,居民收入水平的严重两极分化使“中产者”人群越来越小,“非富即贫”现象导致了人们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价值观念的分化与冲突无处不在,“仇富”心理有了相当的现实基础。
    柳林县是山西省吕梁山区的一个小城,房地产的价格却直追省城太原,一些人在县城里买不起房子,不得不到附近房价较低的地级市去买房。为控制房价,县政府给一些楼盘规定了“最高限价”。
    山西临汾市的房价也随着煤价直线上升。夜晚,记者在临汾市几个高房价的小区看到,尽管房子已经卖完了,亮灯的却没有几户。当地人告诉我们,每平方米售价4000多元的楼盘,还未竣工就认购一空,有人出手就买10套八套。
    记者在西部煤炭主产区采访时,随时可见价格不菲的好车、名车招摇过市,与衣着并不鲜亮的路人形成鲜明对比。临汾市一位个体煤矿老板告诉记者,为了“理顺关系”,经常请相关的管理者吃饭、洗澡、泡歌厅酒吧,一晚上的消费动辄上万元、几万元。市区一家宾馆的服务员说,在宾馆打工一个月的收入只有250元,还要节衣缩食给家里生病的母亲寄去一些药费。
    在依托资源开发“崛起”的一些西部强县,围绕资源开发的利益冲突时有发生。有的乡村因采煤塌陷补偿标准过低长年越级上访,有的村民组织起来持械阻挠地方煤炭、电力等项目施工及生产,有的村民选出新任村委会带领大家“保卫”村内煤矿、参与资源争夺。
    地方政府“均贫富”力不从心
    为了遏制“煤与非煤”之间贫富分化加重的趋势,煤炭产区的地方政府投入巨大精力,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然而与居民收入的两极分化相比,这些措施往往收效缓慢。
    内蒙古准格尔旗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移民,引导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民搬迁到城市、公路、企业附近,寻找新的就业门路。这种做法投资大、见效慢,但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与扶持“极贫”相比,地方政府医治“极富”显得力不从心。准格尔煤田腹地的勿图沟村支书千巴音说:“村民用煤不花钱。企业来开煤矿的时候我就谈好条件——村民们烧炭不能花钱。每个驻村的企业都出一点,给大家分。以前强调这些煤只能烧,不能卖,后来我们多要了一点,让村民们卖一部分,增加收入。”
    在晋陕蒙交界的煤炭主产区,“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做法十分普遍,地方政府要求煤炭企业分片负责生态治理。还有地方政府要求煤炭企业投资修路、办学等。一些地方甚至考虑,能否按照产量从煤炭企业收取一定的“基金”,用于农村的产业化推进。山西临汾一位姓王的煤老板说:“现在煤炭企业效益好,管理也不正规,多出点‘血’不算啥,将来效益差了,管理透明、规范了,这些‘吃唐僧肉’的做法肯定行不通。”(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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