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定价权缺失折射中国企业之痛

2006-05-11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铁矿石供应被国际矿业巨头垄断,中国的钢铁企业没有话语权,人家外国矿业垄断巨头们想涨价就能涨上去;而我们山西生产的焦炭占到欧盟进口量的70%以上,却无法左右价格,这是为什么?”一位山西的焦炭企业老板发出如此感慨。
      
     这个企业老板的话说出了相当一部分人心中的困惑。山西焦炭的出口量占全国的80%以上,占全球贸易量的一半左右,作为中国少见的、有能力左右国际贸易市场的大宗原材料,中国企业却在焦炭价格上毫无发言权,眼睁睁地看着焦炭价格一泄千里却无能为力。2004年焦炭的出口价格一度达到450美元/吨,今年初出口价格已经跌到120美元/吨左右,导致众多焦炭企业挣扎在死亡的边缘。
      
     山西也曾为焦炭企业的价格保护做出过很大的努力。2002年7月山西省组建焦炭集团,当时有分析称,此举打破了行业分割而立的旧格局,并在国际焦炭市场树立“山西军团”的形象。但没几年的工夫,焦炭集团已经慢慢异化成一个征收费用的管理部门,仅2005年就征收焦炭能源基金10.9亿元。能帮企业争取权益的代言人没有找到,却多了一个只管收钱的“婆婆”,这让很多焦炭企业为之齿寒。
      
     2005年,山西省焦炭协会的会员企业又共同签署了《山西省焦炭行业生产自律公约》和《山西省焦炭行业价格自律公约》,公约的签订被普遍认为是山西焦炭“欧佩克”开始形成的标志。按照《公约》约定,所有参加当天签字的焦炭生产企业,将按照企业投产规模的20%至40%的比例减产。当天参加签字的焦炭生产企业年产量占山西省的2/ 3以上、占世界贸易总量的40%以上。协会还像“欧佩克”那样设计了处罚规定:对于不遵守《公约》的焦炭企业,山西省焦炭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太原铁路局、郑州铁路局、省焦炭集团将核减其40%的运输计划及公路运输附票;对于已经领取焦炭出口配额而不遵守《公约》的企业,山西省商务厅将给其不同程度的处罚。可惜的是事情还是没有按照人们事先的设想发展,公约的效力还是大打折扣。
      
     其实,山西的焦炭商们也都知道问题的症结在哪里,焦炭行业“散、乱、小”,企业相互杀价,恶性竞争,正是因为国内厂家鹬蚌相争,才使得国外厂家渔翁得利。虽然现在焦炭的价格过低,生产越多就赔的越多,但由于生产焦炭的高炉停火后的维修费用相当于新建一座高炉费用的60%,所以很多企业在目前情况下只能选择继续生产,而对企业而言,只要产品出来了就要销售出去,价格再低也比砸在自己手里强,所以有些焦炭生产商便把其它厂商的限产当成自己的销售机会,能卖出去一点是一点,如此情况下哪里还谈得上什么价格保护。
      
     企业恶意竞争导致好不容易拓展的国外市场丢失、原本可观的利润空间被极度压缩乃至被外国高举反倾销大棒,设置过高的贸易壁垒,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比如中国摩托企业在东南亚市场的败北,又比如中国鞋在俄罗斯被大量销毁,还比如因为国内一家企业的违约,使得欧盟对整个中国彩电联盟课以重税等等,山西焦炭企业定价权的缺失,只能说是其中一个新的、更极端的例子。总之,中国企业在这方面吃得亏太多了,只是更令人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并没有吃一堑长一智,人们不知道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类似的事情又会发生在哪一个领域之中。
      
     团结就是力量。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来说,如何将口号化为切实行动,确实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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