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提出煤电循环经济新模式

2005-12-22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实行煤电产业联营,推动坑口大机组火电、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通过发展煤电循环经济解决煤炭资源利用率低、环境破坏严重、电煤矛盾突出的现状。
     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循环经济课题组在“煤炭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论坛”上,讨论分析了山西古交发电厂的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模式。
     古交发电厂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燃用洗中煤坑口电厂,也是第一批全国煤炭行业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山西西山煤矿公司“煤--电--材”循环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其显著特点有:煤电联营,由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按照55%和45%的投资比例合作建设;典型的坑口电厂,距离最近的煤矿仅800米;燃洗中煤,一期工程项目可用洗煤副产品(中煤、煤泥、矸石)180万吨/年;环保脱硫,脱硫效率达93%,除尘效率达99.57%;采用先进的直接空冷技术,不仅节约土地,而且节水率达70%以上;中水复用,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和矿井污水,经过深度处理产生再生水。
     课题组专家认为,煤电联营使两个产业、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得到优化整合,把电厂建在低成本、高效益的发展平台上,而较低的发电成本和较高的煤电转化价值,又使电厂形成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
     课题组组长曹玉书提出,未来我国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指标是: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矿井水为主的液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土地复垦为主的生态环境美化率要达到90%左右;煤层气的利用要达到90%以上。
     按照“十一五”规划建议,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左右。目前,发改委循环经济课题组已完成对煤炭、石油、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研究报告。
     课题组成员、国家发改委产业所李金峰介绍了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产业技术政策。要把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煤炭产业政策的核心标准,建立科学的储量管理体系,避免企业为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而破坏了煤炭资源的整体可采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加大推进高产高效、集约化生产政策的力度,加快大型煤炭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强中小煤矿的管理,强化中小煤矿的技术改造政策,促进煤炭行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新建煤炭矿区要从规划、设计入手,既规划设计煤炭、洗选、发电、建材等的能源生产主线,也要配套规划设计土地复垦、矿井水利用等的资源开发副线,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提高资源回收率、减少煤炭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与排放,形成循环经济的良性发展模式。打破行业、部门的界限,实现煤电、煤化工的有机联合,实行相关产业联营,推动坑口大机组火电、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发展。延长煤炭产业链,将煤炭转化成电能等洁净能源和化工原料,实现煤炭资源价值的梯级利用,能量转化率。综合开采。鼓励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同时,对共伴生的矿产品、煤层气、矿井水等多种资源及废弃物统筹规划,综合开采,加工利用,拓展企业的生产链,减少资源浪费。
     技术政策。加强环保手段与洁净煤技术的衔接,推动以煤炭洗选取为源头、以煤炭高效洁净燃烧与发电为核心、以加大煤炭转化、优化终端能源结构和控制污染为主要内容的洁净煤技术的发展。制定严格的能效计划,坚决摒弃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技术,鼓励节能、环保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开发和使用,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加大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再利用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和开发,并强制执行。
     投资政策。加大矿区污染治理的投入。煤炭生产和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多、污染范围广、积存量大,治理污染耗资大,所以需要国家给予相当数量的投资或设立专项贷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的建立中,项目总投资要包括矿区污染治理的费用,以避免出现新的污染。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发展基金或专用资金渠道,加大对洁净煤技术的研发投入,对洁净煤技术的示范工程和商业化推广应用予以资金支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煤炭企业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MD),在获取先进减排技术的同时,拓宽融资渠道、获得更多的投资,促进我国煤炭工业技术水平提高。
     财税政策。对治理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给予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政策。对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工艺与设备的企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或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加速折旧等政策,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改进成本核算体系,增加环境成本,强化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企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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