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新上市钢材期货品种的理论研究

2005-06-23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1993年,在国际期货交易范围内尚没有钢材期货品种的情况下,中国在没有任何国际参照物的情况下,首创钢材中的线材期货品种并成功上市。但时隔不久,钢材期货就由于种种原因而被暂时取缔。据统计,目前全球期货交易所有100多家,共有93类商品。然而,中国目前仅有九个期货品种可供交易,与资源供需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中国建立原材料安全保障体系,不仅要有现货储备,还要有期货储备,我们必须不断推出新的期货品种,使中国具有参与国际商品价格形成的话语权。钢材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关系到国家的安危。而中国对国际钢材价格的剧烈波动却无能为力,这不能不说已经对中国的经济战略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因此,我们必须建立钢材安全保障体系,重新推动钢材期货上市,使中国参与国际钢材价格的形成。在此,笔者就我国钢材期货重新上市的基础、必要性、重要意义以及钢材期货标的物的选取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
    我国钢材期货重新上市的基础分析
    从我国目前钢材现货市场的规模、发展状况和期货交易的历史经验教训、市场监管体系以及市场硬件发展条件等方面来看,我国目前已具备了重新开展钢材期货交易的市场条件,而市场对钢材期货交易的需求亦日益高涨。
    从2002年到2004年,钢材价格上涨幅度巨大。钢材价格的飙升,全球钢铁市场的急剧变化,对于钢材用户和钢材生产企业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用户和生产企业都需要以适当方式减轻钢材价格风险,钢材期货交易注定将孕育而生。当然,钢材用户和企业可以签订期货合约,避免价格大幅波动给其自身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面对钢材市场风云变幻,钢厂、流通商和用户都迫切需要一种能有效控制价格风险的交易方案。钢材期货交易能有效地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我国推出钢材期货交易既是钢材现货市场投资功能完善的需要,也是钢材期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国际国内钢铁行业发展状况来看,我国钢铁市场已具备了重新开展钢材期货交易的市场条件。
    1国内外的钢材期货市场提供了宝贵经验
    1993年,国内苏州商品交易所等推出了线材期货品种,在世界期货史上第一次成功地进行了钢材商品的期货交易,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由于线材期货上市交易时间仓促、国内期货市场发展不成熟、线材期货合约的设计不严密、管理制度不规范等原因,我国线材期货交易一度投机过度,因此,1994年国务院暂停了该品种的期货交易。但是,当初这些尝试和探索有其积极的一面,它们为钢材期货合约的重新上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在国际上,印度大宗商品交易所(Multi Commodity Exchange of India Ltd, MCX)继我国之后于2004年3月成功推出了线材(Steel Long)和板卷(Steel Flat)两种钢材期货,至今一直运行良好,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即将推出包括北美热轧板卷、欧洲热轧板卷、欧亚螺纹钢或钢坯等三个钢材期货合约,并在2003年4月初向全球各大钢铁集团发出了征询意见报告。他们准备工作中的经验和钢材期货合约的设计思路等值得我们借鉴。
    2我国钢材市场规模庞大
    商品期货的开展,必须有一定的现货市场规模作为根基,否则,期货品种即使上市,交易也不能发挥其对现货市场应有的作用,甚至会产生破坏作用。如从1993年我国推出线材期货,到1994年暂停交易,短短的一年时间,给国家、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许多企业都对当时线材期货的炒作记忆犹新。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钢材现货市场规模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都位居世界前列。图1给出了我国从1979年到2004年钢材总产量及占世界比率变化比较。从图1可以看出,中国年产钢量在1996年突破年产1亿吨后,连年快速上升,始终保持世界年产钢第一的位置,2003年又突破年产钢2亿吨(达到22234万吨),创造了一个国家年产钢的世界新纪录。2004年,年产钢达到26亿吨,高居世界第一。其年产钢量占世界年产钢量比率也是快速上升,由1949年的01%上升到2004年的26%。因此,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我国钢材现货市场庞大的规模为钢材期货的推出奠定了坚实基础。
    3我国钢材期货重新上市的政策法律环境
    纵观国际期货市场的创新历史,期货创新既包括期货品种的创新,也包括市场的制度创新、结构创新、组织模式创新和硬件设备创新等多方面内容。其中品种创新是最主要的,制度创新、市场结构创新、市场组织模式创新等服务于品种创新。钢材期货也不例外,市场需要钢材期货,而钢材期货的安全有效运作需要配套的政策法律规范以及其他配套环境,以构成一个完整的钢材期货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期货产品的政策法律环境相对几年前已有了非常大的进步。从我国期货市场以及钢材现货市场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开展钢材期货交易面临的政策法律环境的重大改变主要表现在:
    (1)钢材现货市场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03)103号文件精神,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坚决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文件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企业加快建设发展国内严重短缺的板管等高技术要求、高质量档次品种的生产线,以解决一些品种长期来依靠进口的局面,促进我国钢铁工持续健康全面协调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环保治理,实现清洁化生产的进程;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推进联合重组和海外投资,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种资金和开发国内外两个市场。
    (2)在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棉花期货、燃料油期货、玉米期货成为在2004年接连推出的三个期货交易新品种。此外,我国还将争取在今年内开启石油远期交易市场,这些都可以看作中国期货市场进入高速扩容黄金期的标志。
    4我国钢材期货重新上市的意义
    (1)有利于钢材现货市场的发展。
    我国钢材流通体制改革,将国有大中型钢厂推向了市场,多渠道经营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对手,使原物资流通企业、物资储备部门面临严峻考验。面对钢材现货价格波动频繁,市场竞争激烈的现状,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和广大钢材生产经营者都有恢复钢材期货交易的需求。钢材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互为补充、互为参照、共同存在,对于健全和完善全国统一的钢材市场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2)有利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国家现阶段的重点是开发大西北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发大西北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首先要进行道路、通讯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改善。受其影响,建筑用钢材需求将会大大增加。开发大西北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巨大的钢材消耗量,需要一个规范有序、容量大、辐射广的大市场进行物资调配,因此,适时推出钢材期货交易,将会有利于推动大西北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同时,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大都是老企业,资金缺乏、周转困难,难以实施简单再生产和技术改造。钢材期货的恢复不但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套期保值的场所,而且能够吸引巨额游资,降低和分散现货市场的风险,以达到技改、转制、扭亏增盈的多重目的。
    (3)有利于我国钢铁工业经受WTO的严峻挑战。
    从长远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发展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之中。铁矿石、炼焦煤、焦炭、运输资源的竞争,以及钢材进出口市场的竞争,都使得国内钢材市场国际化。我国钢铁工业与国际接轨较早,早在1994年就已取消了进口配额和许可证,实行进口限量登记制度。2005年,钢材进口关税已基本接近WTO的平均税率807%。随关税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取消,国外钢材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将更容易,短期内将对我国钢材市场产生强烈的冲击。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融入国际大市场,生产普通钢材的企业在市场、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各方面都将经受新的挑战。因此,钢铁企业需立足于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如果能恢复钢材期货交易,在全国形成一个现代化、规范化的大市场,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和价格体系,企业则可以利用期货市场高度汇聚的信息、严格的品质标准和交割制度等,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及产销方向,加强成本控制,了解国际市场的最新动态,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能为宏观经济提供一个敏感的景气指标。
    在当前宏观形势趋好的情况下,择机适时恢复钢材期货交易不仅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并能为宏观经济提供一个敏感的景气指标。钢材期货交易的恢复将会为广大生产和使用钢材的企业提供一个发现价格、回避风险的指标。这是由于钢铁行业是国家的命脉,钢材期货市场价格的反馈真实地体现出了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和状况。
    我国钢材期货合约标的物选取标准
    为了在我国成功地重新推出钢材期货,必须选取适合作为钢材期货标的物的产品。钢材期货标的物的选取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综合考虑国内外钢材期货标的物的选取方法,同时考虑到我国钢材市场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重新上市的钢材期货标的物的选取应遵循以下六个基本原则:
    1坚持大品种的设计思路
    大品种的设计思路就是要有利于风险控制,使钢材期货不易被操纵,保持市场稳定,使期货市场产生的价格能真实反映市场供需。这样才能保证钢材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保证钢材期货合约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应该具有较高的套期保值效率和较低的套期保值成本
    钢材期货具有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三大主要功能,而这些功能中以套期保值为最根本之功能,该功能也是推出钢材期货的基本出发点。因此,作为钢材期货的标的物应该具有较高的套期保值效率和较低的套期保值成本。
    3应该能真实反映整个钢材市场的动态走势
    钢材期货标的物应该能真实反映国内国际钢材市场的动态走势,并能够充分反映钢材产业结构及其变化趋势。
    4应该具有足够的流动性
    流动性是期货合约存在的重要条件,适度活跃交易,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如果钢材期货标的物的流通周转缓慢,那么会导致期货合约的交易冷清,失去存在条件。
    5应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钢材期货标的物应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否则会导致钢材期货的存在周期非常短,不利于发挥钢材期货的作用。
    6最好能与国际接轨
    我国的合约设计应与国际上推出或即将推出的钢材期货品种接近,这样一是可以保持我国钢材期货与国际接轨,降低对外贸易的风险,二是可以在此基础之上,凭借我国巨大的钢材市场来影响国际市场,从而最终形成以我国为中心的钢材期货市场。(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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