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钢筋、板材、水泥等产品质量抽检结果

2004-07-28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关于公布钢筋、板材、水泥等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为确保浙江省“打假保建设”统一行动的有效开展,浙江省质监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日前对我省市场上销售的钢筋、板材、水泥等产品质量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杭州、湖州、宁波、台州、温州、金华等市的各专业批发市场、销售单位和建筑工地的钢筋、板材(包括地板、细木工板、胶合板、贴面胶合板)、水泥等3大类 424批次产品,合格194批次,合格率为45.75%。从抽查结果看,目前市场上这三类产品质量堪忧。
    二、产品质量分析
     ㈠钢筋。本次共抽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等4种产品122批次,合格65批次,合格率53.28%。其中:抽查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76批次,合格35批次,批次合格率46.05%;钢筋混凝土用热光圆钢筋16批次,合格10批次,批次合格率62.5%;冷轧带肋钢筋5批次,合格2批次,批次合格率40%;低碳钢热轧圆盘条25批次,合格18批次,批次合格率72%。
    从本次抽查情况看,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1):尺寸外形及重量偏差,尺寸外形不合格的有56批次,重量偏差不合格的48批次;(2)力学、工艺性能不合格,有15批次。
    产生尺寸、重量偏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尽量按照标准的最低负偏差生产,但由于技术水平不高,工艺控制不严等因素,最终导致了尺寸外形及重量偏差项目的不合格;二是施工单位在进货时忽视了对尺寸和重量的质量的验收。产生力学、工艺性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尺寸、重量偏差项目不合格,引起力学工艺性能不能达到要求,本次抽查中力学、工艺性能不合格的产品均存在尺寸、重量偏差项目的不合格;二是一些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使用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原材料,或选用了不合适的工艺及设备所造成的。
    ㈡板材。本次共抽查木地板、木制板材202批次,合格71批次,合格率为35.1%。抽查的产品包括木地板(实木地板、强化木地板、竹地板)、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7种产品,基本涵盖了建材市场中常用的家居装饰装修板材。其中:抽查强化木地板22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18.2%;细木工板26批次, 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23.1%,这两类产品的合格率有所下降,是历次省质监局组织抽查中批次合格率最低的一次; 装饰贴面胶合板73批次,合格26批次,合格率为35.6%;普通胶合板38批次,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28.9%;实木地板39批次,合格21批次,合格率为53.8%;竹地板1批次,合格率为0,中密度纤维板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100%。
    从本次日检情况看,各产品的质量分析如下:
    1、细木工板。从本次抽查的结果看,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横向静曲强度、产品标识和甲醛释放量等3个指标上(我省产的甲醛释放量指标都合格)。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对细木工板的板芯用材的质量普遍控制不严,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大量掺杂了钝棱、缺损或带皮板芯,或采用速生用材,加之拼接,导致内在质量不均匀,直接影响了板材的整体强度,使强度指标难以达到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9批次的产品存在横向静曲强度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95%;二是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润而降低细木工板的厚度,为逃避检查,生产、销售商采取在标识上不明示产品厚度的方法,对此消费者也有较大的反映。其他诸如“环保精品”、AAA级、“高级机拼”或其他不实标记也较为普遍;三是甲醛释放量的控制还需加强,本次抽查中有8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占不合格批次的40%,其中宁波江东现代建筑装潢市场红太阳木业商行经销的由山东临沂金利达生产的“中华”牌细木工板甲醛释放量高达20.8mg/L,超过强制性标准限量4.16倍。
    本次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宁波江东现代装潢市场红太阳木业商行经销的由山东临沂金利达生产的“中华”牌细木工板、临海市凤山大立金五金装潢商行经销的由福建华润木业生产的细木工板,宁波市江北龙泰建材经营部经销的由徐州汇源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马”牌细木工板,由于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多项指标不合格被判严重不合格。
    2、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从抽查结果看,表面胶合强度不合格是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的主要问题,共有40批次的产品表面胶合强度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85.1%。产生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表面饰材的刨切厚度偏薄,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隐蔽剂,从而影响了其胶粘性能。
    本次抽查质量较好的是:杭州新时代装饰材料市场继林木材商行经销的由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峰”牌贴面胶合板;杭州铜华物资经营有限公司经销的由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红A”牌贴面胶合板;杭州佳好佳市场杭州顶旺木业经营部经销的由德清豪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鼎”牌贴面胶合板;宁波轻纺城褚天然经销的由德清豪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森鹿”牌贴面胶合板;义乌稠城神威三合板商行经销的由浙江云峰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森泉”牌贴面胶合板;万胜三夹板商行经销的由广东东莞天成木业生产的“HONG CHANG” 牌贴面胶合板。
    本次抽查质量较差的有: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如阳五金建材门市部经销的由杭州天峰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贴面板;杭州余杭区临平文伟装饰材料商店经销的由余杭富丽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贴面板;临海郭孟掌经销的由广东千山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山”牌贴面板;仙城装饰材料商行经销的由豪雅兔贝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贴面板。
    3、普通胶合板。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甲醛释放量和胶合强度2个指标上,其中: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21批次,胶合强度不合格18批次,分别占不合格批次的77.8%和66.7%。从本次抽查的结果看,来自省外的胶合板普遍存在甲醛释放量偏高,不合格的胶合板大都来自江苏徐州、山东临沂、河北文安等地,大量甲醛超标且质低的胶合板涌入我省建材市场,是造成建材市场混乱的主要因素。
    4、地板
    ⑴实木地板。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加工精度,有15批次的产品加工精度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83.3%。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家居装饰装修业的蓬勃发展,加之实木地板生产技术相对简单,生产投资小,一大批小型作坊式、不重视产品质量的企业应运而生,导致实木地板质量参差不齐。
     ⑵强化地板。不合格主要指标是表面耐磨指标、规格尺寸、甲醛释放量超标,其中:有15批次产品表面耐磨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83.3%;9批次规格尺寸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50.0%;7批次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占不合格批次的38.9%。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标志标识不重视;二是部分企业生产加工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三是一些企业采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浸渍纸进行生产,导致表面耐磨不合格;四是使用的基材质量较差,引起甲醛释放量指标超标。
    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有:杭州金钢百丽木业有限公司经销的“金钢百丽”牌强化木地板;义乌市龙港木业有限公司经销的由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化木地板。
    质量较差的有:杭州余杭临平万里装饰材料商行经销的由上海倚海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化木地板;杭州余杭家园装饰材料市场6幢13-15号经销的由上海市绿意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化木地板。
    ㈢水泥。共抽查水泥100批次,合格58批次,合格率为58.0%,其中,抽查普通硅酸盐水泥91批次,合格55批次,合格率为60.4%;复合硅酸盐水泥3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66.7%;砌筑水泥2批次,合格率为0;白色硅酸盐水泥4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25.0%。
    按地区分,本次共抽查外省企业生产的水泥产品19批次(主要为安徽、广东、江西、江苏、山东等省),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36.84%;抽查本省企业生产的水泥产品81批次,合格51批次,合格率为63.0%。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强度、安定性、放射性核素、烧失量、标识、袋重。产生这些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由于近年来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电力供应的不足,造成了水泥产品供不应求,一些水泥生产企业忽视了产品质量,甚至浑水摸鱼,乘机用劣质水泥冒充合格水泥,来欺诈消费者。二是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对出厂水泥质量控制不严,致使不合格产品出厂。三是部分生产企业为降低水泥生产成本,获取利润,非法掺入了大量的混合材料,并导致水泥中的放射性核素超标,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在本次抽查中有13批次的水泥产品安定性指标不合格,因放射性核素不合格的有13批次。四是袋重、标识不符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企业对袋重质量控制不重视,包装设备落后,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导致袋重质量经常波动,甚至有些企业把缺斤少两作为获取非法利润的手段,还有少部分生产企业为谋取非法利润,迎合某些不法商家的非法要求,把砌筑水泥装在普通水泥的包装袋中、把标号为325#的白水泥装在标号为425#的包装袋中进行销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本次抽查只有35个批次的产品袋重合格,合格率为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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