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电价调整措施落实到位

2004-06-23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调整电价、规范电价管理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将从7月起,对各地电价调整及执行电价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电力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调整水平、调整时间执行到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结算上网电价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价格水平和发电利用小时执行,超过核价发电利用小时的电量,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超发电价;各地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电炉钢等6个高耗能行业应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实行尖峰电价和修订峰谷分时、丰枯季节电价的地区应尽快调整表计,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和确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在今年迎峰度夏中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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