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出口企业积极应对退税机制的改革

2003-10-15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根据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铁合金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调低至8%,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的出口退税率调低至5%。
    在我国冶金出口产品中,铁合金、冶金焦、耐火原材料等品种是最先享受到这项政策优惠的产品。不少时期在国际市场价格逼近生产成本时,企业靠退税维持微利,从而逐渐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但随着近年出口数量持续增多,退税无法及时返还问题日趋严重,每年退税资金缺口都是国家与企业最棘手的问题。据悉,截止2002年底出口退税金额已高达2000亿元,按此测算,2003年底应退未退金额再增加1000亿元。
    中国五矿集团是经营煤炭、焦炭等资源性产品进出口的大型企业,此次税率调整,它的产品都在下调之列,尤其是焦炭下调了10个百分点,他们认为这促使企业不断寻找和挖掘自已的产品除了价格以外的其它优势。 中国五矿集团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刘青春指出:“在价格因素之外我想有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包括经营的运作包括物流的运作包括资金的运作来降低成本,第二个是更深层次的一个层面,提高竞争力的方式是通过挖掘企业自身的优势。”(撰稿:弈文,Mysteel资讯部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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