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我国焦炭出口走势分析

2003-09-08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今年上半年,国际焦炭贸易成交活跃,我国焦炭出口呈较大幅度增长,1至6月份,我国共出口焦炭875.7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49.53%。综合分析,今年国际市场对中国焦炭的需求总体上仍将相对稳定,全年的需求量大约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下半年的焦炭出口价格将主要由国内市场价格决定,预计现有出口价格将会出现小幅调整,出口价格将接近趋稳的国内价格,内外贸价差有望缩小。
    国际市场焦炭需求相对稳定
    从1997年到2002年的6年间,我国焦炭出口数量一直保持在年出口1000万吨至1500万吨之间,出口市场也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保持了相对稳定的需求水平。
    作为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同时也是钢材的净进口国,2002年我国普碳钢材进口达2450万吨。强大的需求刺激了钢材出口国的生产,导致了其对原料焦炭的需求扩大。但从宏观趋势来看,我国的钢铁生产者已经针对进口钢铁品种着手扩大产能,增添新的生产线,预计我国钢材进口增长速度不久会下降,进而可能会出现停滞。因此,在世界经济没有摆脱衰退的情况下,世界钢铁生产受中国的影响非常大,如果我国替代进口的钢铁品种产能大幅增长,世界上除中国以外的钢铁生产的增长幅度必然会受到影响。
    按照上述分析,预计世界钢铁业对中国焦炭的需求同样受中国钢铁发展的影响。在中国钢铁产能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中国钢铁未来的国际贸易方向会是出多进少,世界其它地区的钢铁增长由此将受到一定限制,对焦炭的需求就不应有无限增长。我国近年来的焦炭出口量统计可以佐证这一点,出口的多少与我国钢铁业的兴衰存在着联系,在1999年钢铁业低迷的时候,焦炭出口量也下降到低点,钢铁业复苏后,焦炭出口量也随之提高。
    十多年来,我国焦炭参与国际焦炭市场贸易,已经完全被世界所认可和接受。国际市场对中国焦炭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现在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取代中国焦炭在世界上的地位。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近乎垄断的地位是通过低成本竞争得到的,焦炭作为一种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价格成为过去惟一的竞争手段,我国焦炭是用低价格换取了世界对中国焦炭的依赖。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世界主要钢铁生产国对本国焦炭的供应具有自身调节能力,他们可以根据国际市场焦炭的价格(现在主要是中国焦炭价格),调整自己的焦炭生产,在自产和外购之间选择最有利的方式。因此,如果中国焦炭价格超过生产者的承受能力,生产者是有退路的,需要的只是转变的时间。特别是2002年以来中国焦炭的价格猛涨和供应的极不稳定,都促使了世界主要钢铁生产者开始选择替代渠道,欧洲蒂森-克虏伯集团250万吨焦炉的投产就说明了这一点。同时,乌克兰、波兰、埃及等焦炭出口国现在的焦炭到货价格同中国焦炭到货价格相比已经持平或更低,竞争力在加大,对中国焦炭的替代作用越来越明显,只是因为受产量的限制还不能对中国焦炭产生直接的威胁,但如果中国焦炭的价格继续攀升,会刺激这些发展中国家扩大焦炭生产,届时世界焦炭市场可能会重新划分。因此,我们说世界市场对中国焦炭的依赖是有条件的,而不会对中国焦炭的需求无限增长。
    综合以上历史的、现实的以及发展的情况,我们可以预测,世界对中国焦炭的需求总体上会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数量上,受各种因素的限制,不会很快出现急速的增加或减少。具体到2003年的需求情况,应该是国际市场对中国焦炭需求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这一方面是由于国际市场会提前主动转移大量需求到其它市场,另一方面也是中国的确难以提供更多增量。
    出口价格不可能背离国内市场
    第一,焦炭出口市场无法左右国内市场。我国焦炭的出口量仅占生产总量的10%左右,出口不是决定我国焦炭供求的主要因素,即使把全部焦炭出口量转移到内销,也不会彻底改变目前我国焦炭供不应求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焦炭在内贸和外贸两个市场上的孰重孰轻。在焦炭市场最困难的1999年,我国许多焦化企业低价出口的焦炭,是原来为国内钢铁厂准备的。因此,我们认为主要由我国钢铁业形势所决定的焦炭内销供求关系会直接影响出口焦炭的供给,如果要讨论出口价格的走势,就必须分析国内市场的变化。
    第二,国内市场焦炭价格上涨超常,继续大幅上扬的空间已显不足。内销焦炭的价格从2003年年初的600多元上涨到现在的1000多元,突破了原来可望不可及的千元关口,半年时间就上涨了70%。原来只是美好愿望的千元价格在成为现实后,焦炭生产者的心理价位普遍被抬高,同时,钢铁业的强大需求驱使焦炭用户继续“买涨”,供需双方因此都主动或被动地维护了至今的焦炭价格上涨。
    目前,焦炭内销价格突破千元已经一月有余,虽然生产者认为可望不可及的价格得到了实现,但他们对未来的价格预期却开始下降,普遍对价格继续上涨缺乏信心,而同时焦炭最终用户的需求开始出现放缓的势头,钢厂焦炭库存都明显增加,突出的供需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我们分析认为,促使焦炭价格持续上涨的某些因素在过去得到了充分释放,已难继续发挥推动价格上涨的作用:
    1.炼焦原料煤的价格已经从波峰开始下跌,特别是优质主焦煤的价格下降幅度明显,同时由于小煤窑经过验收陆续开工,使供应紧张局面得到逐步缓解。虽然近期因公路限载等人为因素抑制了焦煤价格的继续下滑,但未来价格的下跌压力明显高于上涨的动力,煤价已很难回到历史高位,焦炭生产成本下降已成必然。
    2.土焦生产数量在2003年没有显著下降,原来受到瞩目的土焦在2002年间有相当部分被关闭,成为客观造成当年焦炭供应缺口的一个因素。现在剩余的土焦基本都集中在较偏远地区,而焦炭极度紧张又使他们有理由继续存在,本年度土焦数量不会再大幅减少,而即使到2004年后土焦被全部关闭,大规模的新建机焦将很容易弥补这块缺口。
    3.新建焦炉滞后于新建钢铁高炉。新建诸如300立方米的炼铁高炉的建设周期只有约150天,而新建一座几十万吨的焦炉从开工到正式投产却需要超过一年的时间,焦炭增量明显滞后于钢铁设备增加所带来的对焦炭需求的增量,因此从2002年开始,随着新建高炉的投产,焦炭需求膨胀,价格飞涨,推动了炼焦炉的大规模兴建,但远水难解近渴,供求矛盾依旧,而进入2003年后新建焦炉开始较为集中的投产,由焦炉建设滞后因素所造成的焦炭短缺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如果按照预计的焦炭生产数量在2003年增加2000多万吨,焦炭需求和供给间的差距将有所缩小,焦炭价格自然会有所变化。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认为,焦炭内销价格应该没有更多的上涨空间,但是由于供需矛盾不可能短期内逆转,因此我们认为,在钢铁生产继续向好的条件下,2003年下半年焦炭价格会在现有水平上小幅波动,其中下行压力较大。但不管怎样,稳定的价格是买卖双方都愿意接受的。
    第三,内外销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不会长期存在。今年4、5月份外贸价格到达历史高位,市场出口货源有所增长,但由于随后出口价格下跌,而国内价格继续上涨,内外贸价格倒挂现象凸显,到目前已达百元上下,焦化厂的出口积极性受到打击。在价格倒挂的情况下,港口货源发生了变化,突出的表现是机焦比例下降,机、土焦之间价格出现差异,同品质机焦价格要高于土焦2美元/吨至3美元/吨。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高利润的内销价格驱使在内销具有较大优势的机焦厂扩大内销比例,减少了出口供应,而使成本较低的土焦相应扩大了市场比例。
    实际上这种变化不利于中国焦炭市场的良性循环,增加了焦炭出口的不稳定性,无论是从焦炭供应商的利益出发,还是从焦炭用户的利益出发,这种趋势的扩大都不利于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内外销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不会长期存在。
    综合以上国内市场的观点,我们认为,出口市场的份额小于国内市场,它的价格不会背离国内市场很远,可供出口的焦炭数量和价格将最终由国内市场的变化所决定。
    影响因素诸多价差有望缩小
    从出口焦炭的供与求来看,在国际焦炭需求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下半年的出口价格将主要由国内市场价格所决定。出口价格低于内销价格的现状肯定会有所改变,一种可能是外商提高价格使之至少与目前国内价格达到相似水平,结果是出口价格回升到历史高位甚至是继续突破;另一种方式是国内焦炭供求关系发生显著变化,内销价格下跌,带动出口货源增加,使内外销价格恢复平衡。我们在国内价格趋稳的情况下,不能指望国外用户接受超过成本限制的超高价格,这一点已经在上半年底得到了验证,外商用实际行动拒绝了焦炭价格的进一步上涨,但同时国内下半年不减的焦炭需求也使我们对出口价格极具信心。因此,我们认为在下半年国内市场相对稳定,价格不会再有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现有出口价格将会小幅调整,使出口价格接近趋稳的国内价格,内外贸价差缩小,形成出口市场供需的动态平衡,这种平衡下的出口价格很可能会稳定到年底。
    以上的分析主要是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供求关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些外部因素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可能会直接影响到焦炭出口价格的两个外部因素是:
    1.焦炭出口许可证。按照WTO的原则,我国在年初宣布了2003年1100万吨的焦炭出口许可证数量,并严格遵照承诺在年初和7月份分两批发放了1100万吨许可证。从上半年许可证的使用情况来看,许可证紧张是不争的事实,到5月底大部分单位的许可证几乎都已使用完,焦炭的出口代理费被抬高到近10美元/吨,这是由于2002年结转到今年的许可证数量较少。另外,其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出口价格好,出口量增长迅速造成的。按今年的国际焦炭需求来看,1100万吨的许可证肯定不够。如果不追加,到11月份左右许可证将极度匮乏,焦炭的出口代理费会继续提高;而如果追加数量过多,许可证的紧张状况被完全解除,出口价格必然会降低。因此,许可证能否得到追加将会成为决定下半年焦炭出口价格走势的因素之一。
    2.出口退税。据海关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5月,我国一般贸易出口额达664.2亿美元,同比增长36.1%。按目前15.5%的平均出口退税率计算,将产生新的退税金额约844亿元。而截至6月底,累计分配下达的退税指标仅为1072亿元,即使加上计划追加的300亿元,下半年的可用额度也只有500多亿元,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在今年国家面临强大的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情况下,调整退税的政策将会出台,而其中已经把焦炭作为“生产容易但会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将会通过降低退税率或增加出口税收的方式加以限制。如果这项政策在近期出台,下半年的焦炭出口价格肯定会发生阶段性增长,焦炭出口将发生极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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