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因素制约山西煤炭出口发展

2002-06-14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一、山西煤炭出口概况
    山西省煤炭自营出口始于1993年。1995年的自营出口达到207万吨,创汇7000多万美元。“九五”时期出口数量随年增长。2000年突破了1000万吨大关。2001年山西煤炭出口再创新高,数量增长30%,完成1363万吨,出口创汇4亿美元,增加55%。今年前四个月出口451万吨,同比增长了15%,创汇1.4亿美元。
    近年来,煤炭自营出口创汇额都占山西省出口总额的15%以上。若以出口货源计,据有关部门估计,1999年到2001年山西省煤炭出口数量分别在2100万吨、3200万吨和4000万吨左右,大致占全国煤炭出口总量的一半。因此,山西煤炭出口在全国煤炭出口和山西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都十分重要。
    
    二、三大问题与困难制约山西煤炭出口发展
    (一)国际煤价下跌,国内煤价上涨,双重价格压力使得当前煤炭出口经营面临极大困难。一是由于煤炭的深加工、精加工程度低,再加上产供销各环节成本费用居高不下,煤炭出口价格始终难以维持在较好的水平。二是由于国内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和内销市场好转,煤炭供应趋紧,出口货源组织困难,收购价格急剧攀升,甚至出现了内外销价格严重倒挂现象。据测算,今年以来,不同煤种收购成本平均每吨增加了10-23元。三是山西煤炭出口市场集中在韩国、日本和东南亚地区,澳大利亚重返韩、日煤炭市场,俄罗斯出口明显增加,动力煤、无烟煤、半无烟煤市场价格开始了新一轮的下跌。据介绍,今年来煤炭出口现货价每吨平均下跌了7美元,期货价平均跌幅也达到了7.7%。
    (二)出口市场份额受限。我国煤炭出口80%销往日本、韩国和台湾等亚洲国家或地区。因种种原因,该省自营出口煤炭一直不许进入台湾市场,自营煤中的大同煤不能进入日本市场(中日长贸协议项下的煤炭贸易由中煤总公司专营),使得该省唯一一家经营煤炭出口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不能享受国内其他煤炭出口企业的同等待遇和政策。受此影响,无论是在数量的扩张还是在出口的价格方面,山西自营煤出口的竞争力都明显低下,加上煤炭这种大宗资源性产品开拓远洋市场难度很大,这就制约了山西省煤炭出口的扩大。
    (三)煤炭出口经营权单一。山西作为我国煤炭主产省份,目前只有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有煤炭出口经营权。虽然《煤炭法》规定,具备条件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有权从事煤炭出口经营,但山西全省八大统配矿务局至今仍没有被赋于煤炭出口经营权,造成煤炭生产与外销之间难以建立起合理的市场机制,挫伤了煤炭生产企业的积极性。
    
    三、两点建议
    (一)加快煤炭出口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现行的煤炭出口经营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积弊沉厚,活力不强。必须与时俱进,加快调整与改革步伐。我们认为第一步应首先统一中煤、五矿、神华、山煤四家有煤炭出口经营权企业的政策,构建公平合理竞争环境。第二步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深化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赋于大型统配煤矿出口经营权,培育煤炭生产企业出口主体,逐步改变贸易型公司垄断主导煤炭出口格局,推进矿贸联合与代理业务发展,增强我国煤炭的国际竞争能力。此外,在煤炭出口计划配额管理分配方面,现阶段应着重做好分批下达的前后衔接工作,重视煤炭产供销特点,为出口经营企业创造宽松方便的外部环境。
    (二)稳定完善当前扩大煤炭出口的相关政策。1999年国家为鼓励煤炭出口,出台了减免港口费用、铁路建设基金、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了煤炭出口成本。据测算,这些优惠扶持政策使我国煤炭出口成本平均每吨下降了近70元左右,大大增强了我国煤炭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出口数量快速增长。2000年和2001年全国煤炭出口分别达到了5884万吨和8590万吨,比1999年增长了50%和120%左右。我国煤炭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也因此迅速扩大,并迫使澳大利亚等国退出日本等煤炭主打市场。这些政策大部分将于2003年到期。在国内煤矿生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之前,为稳定我国煤炭出口数量,巩固市场占有份额,建议国家适当延长现有的煤炭出口鼓励政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快研究解决退税指标不足问题(如目前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积压的税款就达到了1.6个亿)。此外,对长期以来煤炭出口铁路运输费用和天津港港杂费用(据反映,天津港煤炭出口港杂代理等费用比内销煤高一倍左右,比其它港煤炭出口港杂费用每吨要高十五六块钱左右)过高问题,相关部门应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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