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广东肇庆印发《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支持促进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振房企投资信心、促进行业提质发展等四方面共21条措施,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措施》提及,鼓励住房“旧换新”“旧转保”。将全市公积金增值收益的50%以上用于支持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肇庆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已完成契税缴纳的,按照5000元/套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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