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最新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及放宽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等3项政策措施。
这是记者28日从东莞市委宣传部获知的消息。
东莞将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对非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可以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而此前,东莞规定申请人应同时满足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和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两个条件才能申请入户。
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政策。根据新政,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
新政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年龄条件,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类技能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初级职称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高级工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级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新政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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