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5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应自治区工信厅要求,新疆钢铁行业协会委派5名专家,配合工信厅对新疆新安特钢有限公司、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退出冶炼设备拆除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采购合同、影像资料以及现场实地查看,对新安特钢新建冶炼设备的型号、数量进行了核查。
在奎屯,核查组对昆玉钢铁核查之后,还对新疆艾斯米尔锰合金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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