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通知提到,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此外,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扩大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范围。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既提又贷”政策适用范围由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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