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缴存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事项进行调整。该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其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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