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发布,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跨城市购房提取,该《通知》将于3月1日生效。
此次调整将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1000元提高至1200元。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且租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取额度为每月2700元;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且租房位于郊区新城和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为每月1800元。子女和子女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持双方父母为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加装电梯。
进一步促进公积金政策共建共享,今年区域提取互认拓展至重庆市和绵阳市,缴存人在这两个城市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不再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证明、工作所在地证明,将进一步方便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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