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发布关于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其中提到,经省、市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航空港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经郑州市、航空港区认定的产业人才,在航空港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总购房款2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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