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有关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推进全省钢铁、焦化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钢铁、焦化行业长效管控机制,确有必要出台钢铁和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
二、编制过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24号)要求,结合我省钢铁、焦化行业发展新形势,起草了钢铁和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初稿,初稿形成后,通过书面方式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有关市经信部门、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钢铁、焦化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分别提出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产能,建设钢铁、焦化项目须落实等量或减量产能置换等要求。
第二章到第六章分别是装备产能、置换比例、置换退出、置换建设、项目验收,明确了可用于置换的设备范围及产能核算方式,置换过程中实施等量或减量比例的条件,退出和建成项目验收所需佐证资料和“两公示一公告”的工作程序等内容。
第七章是监督落实。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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