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