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二是优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购房政策;三是继续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在优化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购房政策方面,《通知》提出,新市民、青年人在淄博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淄博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