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上限,鼓励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据了解,2023年9月1日起,缴存人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无住房,因租住商品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额上限由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例如,小金在区直中心缴存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于2022年10月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他在2023年12月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4000元(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按照1000元/月计算,1000×14=14000元)。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