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煤矿安全现状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2022年底前,全省正常建设生产煤矿要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省属煤炭企业所属评价机构除外)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完成煤矿安全现状评估工作,经评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立即停产停建。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要做好日常监管,督促煤矿安全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扎实行动和良好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