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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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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核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经商国家能源局,我们对2017年出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作了修订,形成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4日


资讯编辑:刘佳惠 021-2609391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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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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