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规定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函》(苏工信节能〔2021〕348号),现研究决定,对已将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处理完毕的17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详见附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7日
2021年停止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第五批)
序号 |
所在地区 |
用能单位名称 |
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时间 |
1 |
南京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2021年8月1日 |
2 |
中国石油化工催化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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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锡焦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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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锡市双河尖热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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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阴德力钢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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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阴永丰余造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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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宜兴联合陶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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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阴市颂安造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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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无锡市生力纸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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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阴市长江耐火材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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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锡市热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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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无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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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江阴新全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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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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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常州 |
江苏振达钢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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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江苏正昌粮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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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国能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原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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