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2020年贵州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黔南州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黔南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黔南州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退出的落后产能名单》,现予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8237529
黔南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需退出生产线 |
界定标准 |
采取措施 |
1 |
瓮安县连强磷肥有限公司 |
年产10万吨钙镁磷肥生产装置 |
环保隐患大,散排问题突出。 |
对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拆除主体设备,相应产能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
2 |
福泉市永恒矿业有限公司 |
20万吨/年焦炭装置 |
使用焦炭生产装置制焦氯气作为铝酸钙的生产热源,在铝酸钙生产线未建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焦炭,焦炉煤气直接放空燃烧,污染严重。 |
对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清理原料堆场,拆除企业煤制气主体装置,相应装置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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