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煤焦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评论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产煤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7月1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煤安监明电〔2020〕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煤安监明电〔2020〕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煤矿水害事故及灾害天气给煤矿带来次生事故的风险加大。各地、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立即对本地区、本单位煤矿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强化汛期煤矿安全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靠前督导检查,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

二、立即再次组织开展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煤炭企业要深刻吸取山东省邱集煤矿有限公司、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25”双回路停电遇险事件和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芦塘煤矿“6˙28”水灾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对所属矿井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排查治理暴雨、洪水、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可能给矿井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地煤矿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矿井进行一次全覆盖防汛检查。7-9月份,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产煤省直管县(市)煤矿监管部门、各骨干煤炭企业要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将当旬防汛检查情况(见附件1)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煤矿安全监管处。

三、强化汛期值班值守,科学应对险情。各地、各煤炭企业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等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组织开展水害事故应急演练。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上级部门,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联系人及电话:马向阳陈先哲0371-65507530

电子邮箱:aqc65507529@163.com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3日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顾璘 021-26093393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

更多阅读

  • 钢材价格指数
  • 情绪指数
综合 长材 扁平材
综合指数
长材指数
扁平材指数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综合指数 05-10 141.27 -0.35
长材指数 05-10 159.02 -0.48
扁平材指数 05-10 124.3 -0.21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螺纹钢情绪 05-10 39.77 -18.58
热卷情绪 05-10 46.21 -8.54
冷卷情绪 05-10 48.45 -1.55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扫描二维码 ,下载我的钢铁手机版

查看地图详情

查看更多 行情地图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