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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调研新密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安全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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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严寅初、监察一处处长任玉卿、郑州监察分局局长胡瑜、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郜东辉等一行8人督导调研新密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安全监管情况。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健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督导调研组分别听取了新密市应急管理局、郑兴煤业公司、郑宏煤业公司、郑新煤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退出关闭前安全生产及监管情况的汇报,并就企业在关闭退出之前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如何加强日常监管监察、存在的问题等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严寅初局长对新密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安全监管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当前全国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各煤炭企业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在切实做好煤炭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一次重要机遇;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存在问题,有的放矢进行整改;要突出重点,按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要提高能力水平,各级监察机构要提高监管监察水平;要建立常效机制,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狠抓落实,思想认识要提高,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抓实抓细。

严寅初局长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30万吨/年以下处置意见的出台和已关闭矿井相关证照的取缔工作,着力做好关闭时间、关闭要求、人员安置相关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退出。各煤炭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退出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执行企业承诺措施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对于违背承诺、违法组织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立即关闭;严格工作面开工、回采结束报告制度,确保企业在退出期间依法组织生产。对关闭退出的企业,政府日常监管检查次数要做出明确规定,郑州分局每季度不低于1次,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不低于2次;要突出灾害治理,定期对企业老空水、瓦斯、顶板等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积极服务企业依法生产。

随后,督导调研组一行来到郑宏康辉(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查看了该矿在关闭退出期间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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