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各监察察分局(站),晋城、阳泉、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评价、检测机构: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委托山西煤监局对《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提出修改意见,现就征集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意见范围
(一)山西煤监局安全监察一处、二处;
(二)省、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包括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各监察察分局(站),晋城、阳泉、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三)部分办矿主体,包括同煤、阳煤、山煤、晋能、焦煤、潞安、晋煤、正华集团等八个省属煤炭集团公司;
(四)部分安全评价、检测机构,包括智德、安宇、宏宇评价公司,山西公信安全设备检测技术公司、省煤矿设备安全检测技术公司、省煤炭工业综合测试中心。
二、征集意见方式
(一)山西煤监局已在2019年6月18日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广泛征求全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类煤矿企业、各煤矿安全中介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建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山西煤监局2020.2.12批注版);
(二)请各单位在《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山西煤监局2020.2.12批注版)基础上提出修改建议;
(三)各单位各部门提出的修改建议要说明理由。
三、其它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在指定邮箱sxmj_zcfgc@163.com下载附件1,密码为:zcfgc4094908;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附表要求提出修改建议;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在3月5日12:00时前将提出的修改建议发往指定邮箱;
(四)本通知主送的晋城、阳泉、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和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由属地监察分局(站)代为送达。
联系人:杜帅13287788199sxmj_zcfgc@163.com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