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托事项名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要求,我局组织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梳理,我局有4项行政委托事项:
1.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现场考核检查;
2.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现场核查;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发证;
4.煤炭行业标准制定。
2019年10月18日
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名单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要求,经梳理,我局有16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
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
3.煤矿建设项目监理;
4.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方案设计;
5.防水闸门设计;
6.安全评价(含安全验收评价);
7.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评价;
8.井工煤矿主要设备(主要通风机、主提升机、空压机、主排水泵等)的检测检验;
9.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
10.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11.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
12.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13.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14.煤矿救护;
15.从业人员培训;
16.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其中,第8、11、14、15等事项如果企业符合相应能力要求,可以自行组织开展。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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