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23”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教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小组。
近日,督查组对集团公司所属 13个单位,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深入查找各项安全生产隐患,着重对矿山企业、金属冶炼企业、车辆交通、危化品、印刷厂、办公区域和消防安全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安全大检查。此次督查工作,共查出隐患 45条,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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