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鄂托克前旗恒源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愣煤矿承担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落实情况予以公告。
巴愣煤矿为新建煤矿,建设规模800万吨/年,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18〕501号文件批复该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需承担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800万吨/年。项目单位购买了2017、2018年辽宁、湖南、甘肃省关闭退出13处煤矿,产能118万吨/年,不申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其中111.3万吨/年用于本项目,折算产能222.6万吨/年;另购买了内蒙古达来胡硕、陕西郭家滩、郝家梁、千树塔4处煤矿折算后的富余指标578万吨/年(其中达来胡硕煤矿476万吨/年、郭家滩煤矿48万吨/年、郝家梁煤矿42万吨/年、千树塔煤矿12万吨/年)。巴愣煤矿已完成煤炭化解过剩产能置换任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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