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煤焦 > 正文

《石家庄市2019年劣质散煤管控夏季会战行动方案》出台

分享到:
评论

加大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对质量不合格的,除全部查扣外,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在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中,我市制定《石家庄市2019年劣质散煤管控夏季会战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散煤管控。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劣质散煤管控包干责任制,确保散煤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在散煤回收置换工作完成后,对未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的区域,要立即组织实施型煤生产配送工作。

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入村入户全方位摸排,对在“禁燃区”和“双代”工作完成区内销售、储存、燃用散煤的,一律没收,并依法处理。主城区及“三区一县”要集中力量,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各领域、各环节,实行重点反复清查,坚决清除散煤储存和燃用。

《方案》要求,“禁燃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的区域,要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对无照经营散煤的网点,依法取缔。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要采取设立联合检查站、道路巡查、夜间突击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内运输散煤的车辆,进行严格详细的检查,对没有煤炭供销合同和《质检报告》运销的散煤,一律按劣质散煤依法处理。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煤炭质量抽检力度,对全市煤场进行全覆盖抽检。对初检涉嫌不合格煤炭,立即立案调查,责令暂停销售并全部封存,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异地封存,再受理复检申请。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或复检不合格的,或经营者私自拆封、毁损备份样品的,均视为质量不合格,除全部查扣外,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中明确,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一律交由当地发改(工信)部门,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处理。建立健全快速处理机制,做好有效衔接,依法规范处置,严防造成“二次污染”。


资讯编辑:周青霞 021-66896803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

更多阅读

  • 钢材价格指数
  • 情绪指数
综合 长材 扁平材
综合指数
长材指数
扁平材指数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综合指数 04-30 141.16 -0.01
长材指数 04-30 158.7 +0.15
扁平材指数 04-30 124.39 -0.16
品种 日期 指数 周环比
螺纹钢情绪 04-26 58.11 -10
热卷情绪 04-26 49.69 -4.74
冷卷情绪 04-26 47.66 -4.53
数据来源:钢联数据免费下载

扫描二维码 ,下载我的钢铁手机版

查看地图详情

查看更多 行情地图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