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大气办印发《对主城区及周边执行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6月25日到7月1日,在武安市、磁县、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永年区、冀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漳县、成安县共10个管控县(市、区)开展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检查对象包括钢铁、焦化企业,砖瓦窑、石灰、铸造、球团、岩棉、建筑陶瓷、轧钢、化工及其它工业炉窑涉煤、涉气排放中小企业,洗煤、选矿、钢渣、采石及石料加工、耐火材料、水泥制品、散装货场、砂石加工、型煤加工及其它涉及资源加工破碎等涉尘、涉气排放中小企业,化工、印刷、工业涂装、汽车喷漆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拆迁和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等。《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各类检查对象落实管控措施的具体内容,严格落实差别化管控和精准化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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