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从唐山市召开的全市(唐山市,下同)钢铁企业停限产部署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减低工业污染物排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扭转6月份以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工业气体污染度居高不下的局面,我市确定新一轮钢铁企业停限产时间表。
据悉,由市政府发布的全市钢铁企业停限产通知要求,8月1日以前,绩效评价为:A类的首钢迁钢,沿海区域的首钢京唐、文丰钢铁、唐钢中厚板、德龙钢铁、纵横钢铁,烧结机(球团)、高炉、转炉、石灰窑限产20%;全省其他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高炉、转炉、石灰窑限产比例不低于50%,高炉扒炉停产。8月1日之后,视全市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情况再决定上述停限产措施是否延续执行。
置换产能按时停产。为首钢京唐钢铁二期一步、丰南纵横钢铁项目产能置换的钢铁、焦化装备,必须按承诺时限关停。丰南区要组织粤丰钢铁停产到位。通宝、蓝海、榕丰、东方(部分装备)4家焦化企业要于7月10日前关停到位。
严格落实责任。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切实组织好辖区内钢铁企业停限产到位。同时,各地的停限产清单要在规定时间表内在本地政府网站以及主要新闻媒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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