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后的资源接续工作,更好发挥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运行〔2017〕1772号文件函复同意西川煤矿核增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按照批复文件要求,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附件:铜川西川矿业有限公司西川煤矿核增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公告表
注:1.此次公告不作为煤矿产能的公示公告;2.批复方案如有后期调整,以最新批复为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资讯编辑:余飞燕 021-26094350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Mysteel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Mysteel 021-26093490联系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