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条例》对海南省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海南省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逐步淘汰现有燃煤机组。减少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加快充电桩、岸电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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