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类限制清单:
1、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生产线
2、铅冶炼生产线(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生产线除外)
3、再生铅生产线
4、其他有色金属冶炼生产线
有色淘汰类清单: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5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装置
4、10万吨/年以下再生铝生产装置
5、有色金属生产(冶炼、加工、铸造)中采用直接燃煤及重油的工业炉窑
6、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
7、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8、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9、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0、混汞提金工艺
11、小氰化池浸工艺、小冶炼提金工艺
12、无环保措施的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的简易酸浸工艺
13、“二人转”式有色金属轧机
14、铜线杆(黑杆)
附原文: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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