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据公开资料整理,“蓝天保卫战”口号的首次提出是在2017年3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2017)》中,结合此前的环保工作我们认为“蓝天保卫战”是近年来环境保护系列工作的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环保工作是以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为核心,重点是解决PM2.5等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尽管在2018年生态环境部宣布合计45项重点工作全部按期完成,有明确指标的SO2、PM10年均浓度明显下降,但是没有定量指标的NO2却出现了污染加重的情况,而且重点污染区域的大气污染物仍经常超标。
因此在第二阶段的“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分别通过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环保税、发布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从制度、税收、标准三个角度对污染防治进行了全方位的升级。
一、蓝天保卫战的具体目标
从减排指标来看,《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对于能源消费和货运也有相关要求,具体如表1所示:
表1:“十三五”期间蓝天保卫战目标与基数对比
目标值 |
基数值 |
2015-202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5%以上 |
2015年1859.1万吨 |
2015-2020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15%以上 |
2015年1851.8万吨 |
2015-2020年,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78.4%)浓度下降18%以上 |
2015年均值≥50μg/m³ 2017年均值43μg/m³ |
2015-2020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
2015年2.5% |
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 |
2017年6.6% |
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 |
2017年60.4% |
2020年,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 |
2015年52.32% |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 |
2017年13.5% |
2020年,全国铁路货源量比2017年增长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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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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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影响区域来看,蓝天保卫战的重点防控区域扩大至汾渭平原和长三角,汾渭平原由于煤炭类产业占比过高,被列为重点防控区域不足为奇,但是长三角的重污染区域主要是在苏北、皖北一带,因此苏南、上海和浙江纳入重点防控区域示范作用大于实际影响,具体目标如表2所示:
表2:重点防控区域及行业的减排目标
区域范围 |
目标值 |
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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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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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西 |
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
河北 |
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 |
重点区域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铁路运输提升 |
铁路运输占比50%以上 |
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国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 |
水路联运量提升10% |
二、地方性行动计划核心是四大结构调整
截止9月下旬,据不完全统计,地方政府方面河北、吉林、内蒙古、河南、山西、陕西、山东、浙江、江西、广东、宁夏等省份已经公布本地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正式或征求意见稿,其中均涉及各省对如何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尽管各省市方案的细节方面因地区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在主要行动方向以及措施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图1:各地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方式归纳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
从中央到地方《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政策的梳理,可以看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思路是先由中央给出全国性的行动目标(表1所示内容),而后由各省市按照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推进。由于大气污染问题主要与能源消费方式、生产方式、运输方式以及土地管理的方式有关,所以各省制定的方案中核心基本都是四个结构调整,即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只是在具体操作层面所有区别。
可以看出,地方政府今后更多会通过行政手段,在污染源头的消除和清洁能源的替代上发力,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企业改变能源来源、淘汰或迁出高污染企业、改变热源生产方式、鼓励新能源在企业和运输行业的使用、强制改变运输方式等方法来达成中央制定的目标。
除了四大结构调整之外,部分省市还对专项治污行动和法律、资金保障方面提出了相关方案,见表2:
表2专项行动及保障措施列举
行动方向 |
代表性方式列举 |
具体措施举例 |
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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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每年8月底前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更新,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污染物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各设区市可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山西 |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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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罚、公开约谈、区域限批、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督促市、县政府严格落实大气环境管理属地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制定各市、县(市、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公开目标完成情况。—河北 |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
三、重点区域方案中与钢铁相关的措施
《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同时也是钢铁产业的主要生产区域,因此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的同时必然会对我国钢铁行业的生产乃至行业结构都产生直接的影响。其中京津冀和长三角是我国主要的产钢区域,汾渭则是我国主要的产煤产焦炭区域,区域内主要省市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减排任务时根据产业特征也有不同的侧重点,梳理如下:
表3环境敏感区域减排措施归纳
区域 |
与钢铁相关的政策措施 |
京津冀及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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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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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渭平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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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点区域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资料来源:我的钢铁网
四、主要高污染行业的减排手段
高污染企业自身的减排手段,大致也都是根据行业或者生产工艺特点,前端控制和末端控制灵活搭配的方式进行,按照行业划分大致有如下措施:
行业 |
减排措施 |
钢铁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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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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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行业 |
燃煤电厂空气污染较大,在不改变燃料的条件下只能通过末端控制的方式减排,脱硫脱硝除尘方式与钢铁行业类似。 |
石化行业 |
石化行业目前了解下来,大气污染主要在热点部锅炉方面需要改造,改造方式与燃煤电厂类似; 另外石油炼制方面水污染严重,我国主要采用生物处理为主,物理法和化学法为辅的方式进行末端控制 |
四、总结
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一是减少能源端对煤炭的依赖,以清洁能源替代煤炭,用以根除重污染来源;二是限制、减少、迁出重污染企业,包括限制汽运鼓励铁路运输和水运,本质都是减少污染源。至于无法完全通过能源转变来减少污染的“两高”企业,以钢铁企业为例,是以低排放的标准倒逼企业在排放端增加环保装置的方式来实现低排放,与火电、水泥等行业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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