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充分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关重点污染源信息,组织全省对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铬盐行业)、电镀行业(包括专业电镀企业和设置电镀生产车间企业)等六大重点行业全面排查,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报送1300家企业,其中在产企业1113家、关停企业187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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