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炼铁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反馈。
联系电话:0591-87832482(产业协调处)0591-87829538(机关纪委)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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