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及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与国家签订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和有关州(市)、单位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计划退出煤矿名单公示情况,现按程序对《云南省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退出煤矿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
对完成退出的煤矿,应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销申请,完成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63583902。
附表:云南省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退出煤矿名单(第二批)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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